“限塑令”在我国实施已有七年多,但效果并不明显。在很多消费者看来,相比便携的需求,塑料袋几毛钱的成本感受不明显;而在不少超市,每年仅出售塑料袋就能赚上千万元,“限塑令”甚至沦为了“卖塑令”。有统计显示,全球每年塑料总消费量4亿吨,中国消费6000万吨以上。(详见今日《兰州晨报》A07版) 毋庸讳言,自出台以来,限塑令的效果确实让人失望。有人甚至得出限塑令徒增负担,无实际意义的负面结论。但这并不完全是限塑令的错:一来,如果没有限塑令,按照国人的环保意识和消费习惯,塑料袋实际消费情况会怎样,可想而知;二来,限塑令执行中出现的问题,未必是限塑令政策本身的问题,不能把账全算到限塑令头上。因此,客观地说,即便限塑令确实给人名存实亡的印象,确实没有整体改变人们的消费习惯,也只能说明限塑令及其执行存在问题。至于问题是什么,则需要深入、准确、理性的判断。 其实,限塑令遇冷并不奇怪。制度本来就不是包治百病的灵丹妙药。制度的效果取决于制度的完善程度,取决于制度的执行情况,还取决于国民的整体素养与素质。如果什么制度只要制定出来,就立刻可以立竿见影,那么人类社会早就没有烦恼了。同样,限塑令也是如此。本来,提高人们的环保意识就不是朝夕之易事,期待限塑令可以立马提升人们的环保素养,实在是过于盲目。在限塑令出台之初,就该预计到限塑令可能遇到的问题和阻力,就该猜想到限塑令可能遭遇名存实亡的困境。这才是面对问题的务实态度和前瞻思维。 所以,在看到限塑令政策名存实亡的窘困时,实在不该得出限塑令沦为鸡肋的感叹,更不能由此推导出限塑令应该废除的建议。相反,应该面对、分析限塑令存在和遇到的问题,把解决问题当成推进限塑令完善的必要步骤和具体路径。这就需要思考两个基本问题:制度本身的中心是什么,制度之外的依托是什么。没有中心,制度的执行就会走样;没有依托,再好的制度也只是空中楼阁,不可能执行下去。只有解决了这两个核心问题,限塑令才能发挥其应有的效果,起到引导、提升人们环保意识的最终作用。 首先,制度本身的中心是什么?是提升人们的环保意识。出台限塑令,不是为了加重人们的购物负担,也不是为了增加商家售卖塑料袋的收入,更不是做做样子,出台个限塑令作作秀。围绕提升环保意识这个中心,必须有更可行更务实的细节设计。比如,对出售塑料袋的商家征收回收费,不能让他们以环保的名义躺着赚钱;拉近一次性塑料袋与环保袋之间的价格落差,让人们的环保意识与经济理性可以顺当结合;允许使用过的塑料袋退款或换新,让环保成为一种精打细算。这些国外限塑令推行中的人性化设计,无疑都在增加限塑令的公益性、公共性,指向限塑令政策的中心宗旨。 其次,制度之外的依托是什么?是社会整体的环保进程。环保需要系统的全面的推进,限塑令只是环保工作在日常购物中的体现而已。如果,没有其它领域的环保工作的积极推进,限塑令就会成为突进的单兵,不仅不可能取得全面的效果,一举扭转人们的环保观念,反而容易引发冷漠和旁观,成为舆论调侃和嘲讽的笑柄——其它更应该推进环保工作的领域都按兵不动,只对消费者弄个限塑令有多大用?这就像雾霾天气来临时,限制当街烧烤一样,人们面对政策的选择性执行以及议程排序的混乱,自然难以全心投入。 限塑令已经遭遇七年之痒,说限塑令名存实亡也不算夸张。问题是,对限塑令声讨或取消非常容易,但环保意识的提升,环境问题的治理却异常艰难。这就需要以更务实理性的态度审视限塑令的效果,发现、解决限塑令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明确限塑令制度的中心和依托,更好地完善限塑令制度,发挥其潜在的制度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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