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养老院”不能代替“常回家看看”
2016-12-21 17:57:00?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
随着老龄化日趋严重,如何妥善解决养老问题,是各级政府和企业都在绞尽脑汁思考的课题,虎扑篮球:市探索实行的“互联网+养老”为解题又提供了一种新思路。通过这一平台,将紧急救援、养老服务、购物尽孝等串联起来,让养老的每一个环节都可以借助网络便捷实现,的确是一项非常有效率且具有长期发展前景的养老方式。 需要注意的是,“互联网+养老”虽然很便捷很有效,但只能作为养老的辅助手段,并不能以此替代子女上门尽孝。子女赡养老人这种代际赡养形式是人类文明发展的本源属性,应该是道德伦理的自觉行为。但现实是,别说“常回家看看”,很多年轻人甚至长年累月不回家看望父母,其中虽然有客观因素存在,但主观层面也有很大原因。 这种本应是道德约束的行为,最终竟然需要国家从立法层面来强制推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也就意味着如果不“常回家看看”就会违法。为了鼓励子女多看望老人,法律还同步规定:“国家建立健全家庭养老支持政策,为家庭成员照料老年人提供帮助。”不少地方出台了相应的支持政策。 但事实上,法律的出台并没有显著改善代际赡养越来越弱化的现状,真正能做到“常回家看看”的人依然不多,父母也不忍心将自己的子女推上被告席。目前政府已经在着力分担赡养老人的责任,将养老作为一项福利事业和民生工程,不断增加投入,创新各项举措,有效缓解了子女的赡养压力。但亲情的温暖是政府行为无法替代的,子女理应常怀感念之心,多抽出时间回家看望陪伴老年人,毕竟能够聆听父母唠叨的时间已经不多了,别总是指望靠政府、养老机构或者这样那样的服务软件就全部兜揽了养老责任,别忘了你的行为,你的子女也正在看着。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