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圈转发广告赚钱”别只怪公众天真
2017-01-03 11:28:34?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
交280元、560元、1120元或1680元押金,就可以获得一份“微商推广”的兼职工作,每天动动手指把3条广告转发到微信朋友圈,就可赚到最高150元日薪,这样的好事你动心了吗?这是一个圈套,“手机易点赚”、“11B工资群”、“9中级工资群”等十多个微信群一夜之间人间蒸发,千余人几十万元押金无处讨要。(《新闻晨报》) 这的确是一项十分诱人的工作,每天动动手指就以获得一定的报酬,难怪有人会上当受骗,这种骗局不仅暴露出一些人防骗意识的缺失,也暴露出相关监管和法治的羸弱。 骗局的手段很简单,就是通过在朋友圈转发广告链接,以及“拉人头”来获得相应的报酬。其实这种诈骗方式和现实中的传销并无二致,只不过骗局从现实中转移到网络上,因此,对于这种诈骗,应该保持高度警惕,严厉打击。 可是现实中,一些人常常放松了警惕,这主要因为,现实中,对传销行为保持高压严打态势,而且针对传销的防骗宣传比较到位,大多数人对类似传销行为都有着一定的辨别和警惕心理,而在网络上,很多人则会放松警惕,再加上受到利益诱惑,导致一些人失去了判断的理性,继而上当受骗。这种转发微商广告的骗术就是这样,刚开始给加入者一定的甜头,这不仅可以让其放松警惕,信以为真,还可以带动更多的人加入,等到时机成熟,就喧嚣声匿迹,导致加入者押金无处讨要。 再者,监管存在着很大的漏洞。首先,成立微信群并没有任何门槛,也就是说,任何人都可以轻松地组建微信群,不需要经过任何程序,也不经过任何审批,这样的零门槛准入也就给一些违法分子提供了方便,这种“无监管”状态不仅让网络传销大行其道,也给打击和治理带来很大难度。因此,作为腾讯,对成立微信群应该有着最起码的监管和约束,至少应该对组建微信群有着一定的审批通过,设置程序障碍,对个人组建微信群也应该限制数量,对一些用来违法的微信群及时采取技术措施给予注销等,这样就可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传销诈骗发生的几率。 因此,朋友圈转发微商广告赚钱别只怪公众天真,相关的监管缺失也是一个很大的原因,因此,需要硬起手腕,对这种网络传销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并且提升监管,通过技术手段对微信群进行监控和监管,如此,才能形成打击治理网络传销的网络,最大可能地保护公众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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