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虎扑篮球:|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最新原创 > 正文

化解快递“最后100米”尴尬 需多方给力

2017-04-05 18:27:57?谢晓刚?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瑶   我来说两句

“其他快递公司不能进出,唯独百世汇通可以,这是什么道理?”昨日,福州市仓山南国金辉多名业主反映小区快递收揽遭“垄断”。小区业委会回应,统一快递代收代发点是为了保护业主人身安全和当地绿化。(4月5日 福州晚报)

随着电子商务和网络购物的迅速发展,快递业务量成倍增长,小区快递“最后100米”问题日益突出。业主觉得物业搞“垄断”,物业也深感委屈。按照物业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代收代发快件”并不属于物业服务的法定义务,也不是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

尽管当下,很多小区都配了快递智能柜,缓解了一部分收快递问题,但因成本高,现有的智能柜在小区只能少量投放,杯水车薪。于是,不少小区内的超市、洗衣店、打印店搞起了“副业”,为居民有偿收发快递。此举虽有一定的便民效果,但“散乱差”的收发环境引发不少吐槽。

在此背景下,化解小区业主快递“最后100米” 的尴尬,成为构建“和谐物管”的必要条件。这就需要从快递公司、物业、业主各环节上综合施力。

笔者认为,快递公司可以在有条件的小区逐步加大智能柜投入,并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委托投递协议,明确权利与义务。建议物业方在征得业主同意的情况下,开辟专区,设立小区“快递超市”,方便无法第一时间寄取快递的业主中转包裹。

智能柜和“快递超市”都需明确收费与免费服务的内容,让业主有选择的余地,避免快递公司服务打折扣,同时规避因收费问题让业主对物业心存芥蒂。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虎扑篮球: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