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静期”让购买保健品更冷静
2017-07-11 15:54:34?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
近年来,“会销”成为保健品乱象新花样:不法经营者利用会议推销形式,以“专家”讲座、“名医”义诊、免费赠送、低价旅游等隐秘方式卖保健品。在保健品推销员的温情营销下,不少老年人往往会冲动性消费,购买大量价格高昂的保健品。江苏省日前出台的消费者保护条例,率先将“冷静期”制度引入“会销”保健品领域,让消费者享有“7日后悔权”。(7月10 日经济参考报) 近年,随着百姓生活条件的提高,中老年人越来越注重养生保健。然而,一些不法经营者通过租用临时场地或利用会议推销形式,或通过媒体以“专家”讲座、“名医”坐堂、免费赠送、低价旅游等方式销售保健品。通过虚假宣传、夸大功效、非法添加等哄骗老年人。有的通过给老年人发鸡蛋施以小恩小惠,或者通过组织老年人免费住星级酒店、泡温泉,结束时再拿出保健品推销。从而使老年人上当受骗,购买大量天价保健品,甚至有的把所有积蓄都花在了购买保健品上。这些不法经销者的行为表面上看不是“强买强卖式”的欺诈,而是“你情我愿式”的消费。但因为有虚假宣传的成分,实际上就是欺诈。而且一旦购买了,不好退赔,实质就是变相“强买强卖”。 2014年修订的新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引入了“冷静期”制度,支持网购7日无理由退货,但并未将“会销”保健品纳入其中。很多老人购买了这些“保健品”后,被子女等看了之后就知道上当了。但此时想退货已经晚了,这些不法经销商已是不可能让其退货了。 新施行的《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在全国率先将“冷静期”制度引入会销保健品,让买家享受“7日后悔权”。消费者可以在7日内无理由单方面解除合同,而且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真实信息告知、7日无理由退货的义务。对不宜退货的商品,进行“一对一”的提示与确认。也就是说,如果有人购买了保健品后,觉得不适合自己使用,或者觉得这个产品有问题,如果经销者不说出真实信息,购买者都可以退货。这7天时间,消费者可以冷静下来,很好地鉴别一下,作出认真的分析判断后购买。 把“冷静期”制度推广到“会销”保健品领域,这不仅是对消费者负责,更是对经销者负责。保健品“七天无理由退货”不仅保障了消费者和合理选择权,也可以让销售者对保健品质量不再夸大宣传。试想,如果产品不行,有虚假的成分,一旦销费者购买了之后拿去给一些专家或者拿到权威部门鉴定,那肯定会被识破手脚。不但货被退回,还在在相互传播后,让更多的人不再相信这些保健品。 保健品乱象已造成很多家庭关系紧张,很多老人把一生的辛苦钱、养老钱都送给了保健品公司。购买保健品7天无理由退货,可以使中老年人购买保健品更加冷静,更加理性,但不是能解决所有问题。虽然有了“7天无理由退货”,但不法经销商肯定还会搞出其他什么幺蛾子来。因此,光有“7天无理由退货”还不够,还应该对那些搞虚假宣传,坑骗消费者的行为进行坚决打击,同时也要对给这些不法分子提供宣传平台、提供场地的媒体、会所等都要进行处罚。另外,对于“7天无理由退货”应该与公益诉讼结合,若是超过7天未行使后悔权,可考虑诉诸公益诉讼的方式来解决。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