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信用体系建设 “黑名单”大有文章可做
2017-08-02 18:04:36?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瑶 我来说两句 |
食者,民之本也。药者,国之重也。二者不可不察,不可不慎。作为推进食品药品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抓手和向消费者进行风险提示的重要载体,严重失信“黑名单”规定的出台益处多多,这点无需多言。然而,食品药品信用建设又是一项极其复杂的工程,仅有满腔热血和良好的设计初衷远远不够。故而,我们得从“黑名单”身上下功夫,使其在健全信用惩戒和落实主体责任方面发挥应有作用。 首先,“黑名单”在纵向上要有深度,即触碰到失信者的痛点。此前,食品、药品生产经营领域存在不规范的现象,一定程度上与失信成本太低有很大关系。很多时候,当出现问题时,足额缴纳罚款便可了事。再不行,在一个地方名声臭了,不良商家换个地方“改头换面”便一切大吉。现在,是时候终结利欲熏心者、挑战法律权威者侥幸过关的黄粱大梦了。“黑名单”规定的实施,让失信者无处遁形,让他们自心底生出对法律红线和从业底线的敬畏。 其次,“黑名单”在横向上要有广度,即织就对失信者联合惩戒的大网。单一来自行业监管机构的惩戒力量略显单薄,对待严重失信者要汇聚多方力量打出“组合拳”。不仅加大在食品药品领域对失信者的监管惩戒力度,还要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等方面进行主动设防,让失信者因“黑”负重、因“黑”缚足,以此促进他们痛改前非。 再次,“黑名单”在整体上要有力度,调动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群众的力量是无穷的,大家也都愿意为食品药品领域乃至全社会的信用体系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知晓和熟悉是参与的必由之路,所以适时的宣传和引导必不可少。因此,“黑名单”在通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专业平台进行发布的同时,也要通过其他老百姓能够接触的渠道“广而告之”,让人民群众对“黑名单”不再陌生,进而培养起“人人都是监督员,信用体系大家建”的良好社会氛围。 人有信,则立。业有信,则兴。期待“黑名单”规定落到实处,一步一个脚印向前行进,带领公众迈入全新的食品药品领域信用体系时代。 |
相关阅读:
- [ 07-31]新规既出,食品谣言能止否?
- [ 07-31]铲除食品谣言,补上食品安全常识短板
- [ 07-28]得让食品安全造谣者赔偿经济损失
- [ 07-28]涉事食品企业辟谣是法定义务
- [ 07-19]产品标注 让转基因食品参与公平竞争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