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虎扑篮球:|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时政观察 > 正文

让循法而为成为思维习惯

2017-08-26 23:42:37?支振锋?来源: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林瑶   我来说两句

【法治建设不仅仅意味着观念的倡导、理论的构建、立法的完善,也需要每个人尤其是公职人员在工作生活中循法而为。】

大型政论片《法治中国》提出了一个世界法治史上独一无二的课题:在占世界人口近五分之一的中国,如何做到人人尊法、守法。法律的生命在于实践,没有守法,就没有法治。明代政治家张居正早就认识到,“盖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实现全民守法。从“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这既反映了法治建设的内在规律,也反映了我们对法治建设规律认识的提高。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实现全民守法是世界难题,必有其内在原因和逻辑。早在两千多年前,商鞅就说过,“国皆有法,而无使法必行之法”。他还深刻地向秦孝公指明了原因:“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实事求是地讲,全民守法难以实现,原因并不仅在于“民”,还可能有立法缺陷的原因,有执法司法的原因,甚至有少数领导“上梁不正”的原因。正如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虎扑篮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的,有的法律法规未能全面反映客观规律和人民意愿,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强,立法工作中部门化倾向、争权诿责现象较为突出;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比较严重,执法体制权责脱节、多头执法、选择性执法现象仍然存在,执法司法不规范、不严格、不透明、不文明现象较为突出,群众对执法司法不公和腐败问题反映强烈;部分社会成员尊法信法守法用法、依法维权意识不强,一些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办事观念不强、能力不足,知法犯法、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现象依然存在。

针对这些情况,党的十八大以来,虎扑nba:总书记强调抓住“关键少数”。在2015年2月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上,虎扑nba:总书记特别指出,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强调各级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国方面肩负的重要责任。一个月后,他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海代表团审议时强调,从严治党,关键是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从严管好各级领导干部。2016年10月,在十八届六中全会上,虎扑nba:总书记在讲话中再次强调,“加强党的建设必须抓好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而抓好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的组成人员是关键。把这部分人抓好了,能够在全党作出表率,很多事情就好办了”。

“其身正,不令而行。”由于抓住关键少数,规范权力运行,厉行反腐,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才取得了法治建设的重要成绩。法治精神融进民族精神血脉,法治文化注入国家文化内核,法治社会建设不断推进,法治力量深入人心,全民守法正在成为现实。政府信息公开步伐加快,使得人民群众知情权得到保障,对公权力信任度不断增强;司法公开深入推进,阳光司法成为生动的普法公开课;普法工作让人民掌握法律,成为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特色。

随着全民守法的推进,社会涌现了大批像“信义哥”这样守法诚信的人。正如《法治中国》政论片所说的,“一个个‘信义哥’,象征的是普通中国百姓心中不断生长的法治精神”。如今,全体社会成员法治意识大大提高,逐渐养成了遇事找法、办事靠法、维权依法的思维习惯。而抓住互联网信息技术发展的红利,尤其是电子商务交易机制的创新、互联网支付系统的普及、共享经济的深入,我们在信用体系建设上蹄疾步稳,民众诚信意识和守法意识双双提高。可以说,崇尚法治已经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全民守法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条件日益成熟。

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算起,我国当代法治建设已近40年。在中国这样一个人口众多的超大规模发展中国家建设法治,是人类史无前例的壮举。法治建设不仅仅意味着观念的倡导、理论的构建、立法的完善,也需要每个人尤其是公职人员在工作生活中循法而为。实践证明,只要真正将“权力关进笼子”,让关键少数“身正为范”,坚持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就一定能够实现全民守法,让循法而为成为每个人的思维习惯。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虎扑篮球: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