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农村老龄化的水平高于城镇,再加上农村青壮年劳动力流出导致的农村老年人“留守”、“空巢”问题,农村养老也因此变得更加棘手。在宁夏平罗县,一些农村老人实现了“以地养老”。据央视报道,宁夏平罗县从2013年开始,从当地部分老年农民手中,按市价回收宅基地使用权和承包地经营权,农民用所获资金入住乡镇养老院养老,或者在补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建立个人养老账户后,购买城镇商品房进城养老。 国家卫计委发布的《中国家庭发展报告(2015年)》指出,我国空巢老人占老年人总数的一半,且农村老人比城镇老人面临更多困难。数据显示,只有15.9%的农村老年人感觉养老目前没有困难,而47%的农村老人认为钱不够花,42.3%的农村老人认为病痛较多。 作为农民的最大资源——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房和宅基地,进而以这些换取养老的“以地养老”,似乎就成为一种最大合理可能模式,是农民养老模式的一种全面革新。而且就平罗县等地实践看,这的确让一部分农村老人过上了晚年幸福生活,很受越来越多的农民欢迎,值得欣慰和期待。 但是,就平罗县等实践的现实来看,“以地养老”也遇到了一些困局——“以地养老”是以政府回购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和房屋所有权等为基础,上级政府立项拨付款项,由地方政府负责实施,一旦一期项目执行完毕,上级不再拨款,这一养老方式便难以为继。客观而言,这种依靠政府拨款的模式,会给政府造成一些财政压力,长远看不具可持续性。那么,如何来破解目前“以地养老”困局呢?笔者以为,还需要有关方面站在更高视角看待和解决这一问题。 一是站在“农地三权分立”加速改革的角度。农民“以地养老”,说到底是通过农地使用权转租等提前把收益权变现,而且尽可能地卖个好价钱、高价钱,然后用这些收入来养老。但现在,国家虽然提出了“农地三权分立”的政策引导,但实事求是说还处在初级阶段,造成很多地方很多情况下的农地经营权很难集中连片对外出租。这样农地不但转租难,而且价格也很难提高,这对“以地养老”的资金回笼是个挑战。 但如果我们进一步加大“农地三权分立”改革达到一定高度和成熟度,农民的土地市场化转租顺畅且价格可以,不用政府回购土地,需要“以地养老”的农民自己通过市场就可自由解决,不但解决了农民养老资金不足问题,也卸去了政府单独或主要负担这笔资金的支付和供应难题。 二是站在深化农村金融改革的角度。农村土地和房屋长期以来价值低,贷款难、贷款少、变现难,很关键的一个主要原因就是长期以来农地和农村宅基地和房屋不能或很难抵押贷款。现在,国家已经在一些地方实施农地和农村房屋、宅基地抵押等农村金融改革,目的就是要提升农地和农村房屋、宅基地价值,让农民从中获得更多更大附加价值。 结合“以地养老”资金需求,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尽快实现农地等可抵押贷款,增加农地等附加值,对农民“以地养老”资金筹集和实现,无疑有着直接或间接巨大促进作用。 三是站在加速城镇化的角度。根本上,农村“以地养老”是比照城市“以房养老”的模式而来,是为了农村农民农业更好发展而提出的。而且从实践看,农村“以地养老”也确实促进了一部分农村养老老人进城,加速了农民的城镇化步伐。这样,对“以地养老”来说,在养老资金等筹集水平一定的情况下,如果在城镇化的过程中优化相关进城农民福利,让这些农民花最少的钱也能得到更多更好的养老服务和“获得感”,也是一种变相的促进“以地养老”。 农村养老需要有关方面开启更多智慧,具体到“以地养老”,也同样如此。这不但需要就“以地养老”说养老,更需要站在更高角度,以更宽的视角在社会全面发展的过程中,来解决问题。以涉农改革为总抓手,通过不断深化改革“农地三权分立”、农村金融改革、加速城镇化等来破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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