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十一”购物狂欢刚刚过去,随着快递员快马加鞭地奔波,“剁手族”们斩获的“战利品”也陆续到位。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快递员有了喘口气的空当,因为新一波快递潮紧随其后——退货潮。根据新修改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网购七天无理由退货”条款以及《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买家们或因商品质量差,或商品与描述不符等理由要求退换货。近日,记者走访了各大快递点,并采访相关部门,探访这波退货潮背后的故事。(11月20日《泉州晚报》) 双十一“退货潮”是一面多棱折射镜,凸显和折射的是隐藏在电商经济背后的众多“电商经济病”,值得深入思考和研究。 首先是消费者身上的“病”。一些消费者之所以退货,一是利用了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赋予网购消费者“7天无理由退换货”的权利,合法且随意退货;二是一些消费者一时冲动消费,事后冷静反悔而退货。这显示了不少消费者在诚信交易、合理消费、理性消费方面还存在问题和不足。 其次是电商身上的“病”。据报道,消费者之所以大量退货,与一些经营者不实宣传有着很大的关系。比如一些电商为了让消费者感觉物美价廉,对商品图片进行了技术处理,或者宣传夸大其词,消费者一旦发现实物与宣传存在明显差距,就会有被欺骗的感觉,从而退货。 再次是配套服务的“病”。快件之所以被退回,也与快递的分拣、运输、递送过程中因为野蛮分拣、运输造成商品变形、损坏等有关,而这凸显了快递服务经营不文明、不规范等弊端和不足。 最后是多重监管的“病”。快递服务存在的违法经营、不文明配送等,与相关主管和监督部门的监督处理不及时、不全面、不到位,有着内在联系。 我国电商经济近些年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也要认识到,“退货潮”是给我国电商经济运行中存在的各种“综合病”亮起的红灯。只有深刻认识到这一点,并采取得力措施,从小事改起、从平常做起,一点一滴加以完善,我们的电商经济的好势头才能保住,才能集聚不断向好的发展动力。 |
相关阅读:
- [ 11-07]整治网购乱象亟需形成社会合力
- [ 10-30]“银发族”成为网购新力量的启示
- [ 10-27]网购食品监管不应止于先行赔偿
- [ 09-27]政务服务热线也需要“网购式评价”
- [ 08-09]给网购“志愿证明”戴上紧箍咒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