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事件会成为压垮共享经济概念的稻草吗?”前不久,滴滴顺风车事件引发争议,不仅让企业站在了舆论的风口浪尖,同时也将话题延伸至共享经济这一“互联网+”时代的新业态。有媒体日前刊发文章指出,进入2018年,以网约车、共享单车等为代表的共享经济企业在经营管理上暴露出许多问题,说明在经历了初始阶段的“火热”后,共享经济发展已进入拐点,面临着重构调整。 很显然,“拐点论”的提出,与共享经济近年来的一系列表现直接相关。自2015年以来,以网约车为代表,共享经济一下子就进入了高歌猛进阶段,共享单车、共享雨伞、共享充电宝等如雨后春笋般“疯长”,形成了新的“风口”。然而,仅仅过了一年多时间便风云突变:共享单车领域,不少企业尚未完全站稳脚跟,便在激烈的竞争中相继倒下;共享雨伞、充电宝等领域,看似站在风口,却未能成功“起飞”就遭遇“伪共享”的质疑,处在尴尬境地;还有一些企业,把“共享”当成了标签,炒作“共享卫生巾”“共享睡眠舱”等概念,不但沦为笑柄,更伤害了用户对共享经济的认同。 表面上看,上述很多企业的倒下是经营管理上出了问题,或者说缺乏有效的盈利模式,但追根溯源,共同点则在于其扭曲了“共享经济”的本意。通常认为,共享经济是由美国得克萨斯州立大学教授马科斯·费尔逊和伊利诺伊大学教授琼·斯潘思在1978年发表的一篇合著论文中提出的,其核心在于由第三方创建的、以信息技术为基础的市场平台撮合供需双方交易,从而增进社会资源的配置效率。可见,共享经济的关键是建立基于信息技术的资源配置新机制。反观共享单车、共享汽车等,之所以最终变成了一个重资产型行业,关键在于其在创建发展过程中专注的并不是匹配供需,而是致力于增量供给,更像是把传统的出租车行业改头换面,贴上了新标签。抛开需要大量的资产和管理投入不论,仅从名义上就难免有“伪创新”“伪共享”之嫌。 应该看到,诸如网约车等部分共享经济形态,一定程度上契合了用户的现实需求,体现了互联网和经济社会融合发展的趋势。对于这样的共享经济而言,理应突出的是平台管理和责任。然而,回望其发展,在资本的“催熟”之下,走的却是“同行拼杀—谋求独大—收割用户”之路。这背后遵循的是“跑马圈地”的资本扩张逻辑,看重的是保持一家独大的体量地位,却偏离了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需要不断重视和强化的用户权益和社会责任。实践证明,对于共享经济第三方平台来说,要实现可持续发展,效率和责任是不可偏废的两块基石。离开了用户的认可,在资本轻易就可以催生出另一个竞争者以及趋于严格的监管条件下,所谓的“垄断地位”终究也只是一道脆弱的护城河。 国家信息中心分享经济研究中心今年2月发布的《中国共享经济发展年度报告(2018)》显示,2017年中国共享经济市场交易额约为49205亿元,比2016年增长47.2%。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重中之重就是提高整个社会资源的配置效率。由此而论,共享经济不仅在当下而且在将来,应该也一定会大有可为。因此,如果说共享经济发展目前已进入了一个拐点,那么这个拐点所昭示的,并非是行业衰退的趋势,而是对整个行业必须回归理性的警醒。共享经济发展,固然允许试错,但更需要向着正确的方向调整变革,如此才能更具生命力,不负创新之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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