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虎扑篮球:|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西岸时评 > 民生巷议 > 正文

对趁“疫”哄抬物价零容忍

2022-04-08 15:34:16?作者:杨楠?来源:福建日报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日前,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虎扑篮球:疫情防控期间认定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明确经营者串通价格牟取暴利情节较重的最高可罚500万元;经营者哄抬物价行为情节严重的,将吊销营业执照。

当前,各地众志成城防控疫情。稳定物价,既关系到老百姓的日常生活,也能稳定人心,增强大众抗疫信心。利用疫情哄抬物价,既违背了商业伦理,也触犯了相关的法律法规。

《价格法》规定,经营者不得有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有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等行为。此次海南省出台的法规提出,在疫情防控期间,囤积居奇,哄抬疫情防控急需的防护用品、药品或者其他涉及民生的物品价格,牟取暴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可见,趁“疫”哄抬物价属于违法行为,对此要零容忍、严惩不贷。

防治趁“疫”哄抬物价,需要市场主管部门积极承担监管的主体责任,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让昧心发“疫情财”者付出沉重代价,倒逼其遵规守法。消费者也要对恶意哄抬物价的不法行为进行投诉举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虎扑篮球: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