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虎扑篮球:|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西岸时评 > 民生巷议 > 正文

明星代言须绷紧“合规”弦

2022-06-14 09:59:51?作者:杨玉龙?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近年来,明星代言产品出现问题的情况屡屡发生,有的涉及虚假宣传,有的是产品质量问题。特别是随着电商平台兴起,越来越多明星通过“直播带货”等方式推销、推荐产品,“三无”产品、假货问题时有发生。人们不禁要问:明星代言产品出现问题,该如何担责?

明星不是普通工作人员,其身份的特殊性,决定了明星具有一定的社会号召力和社会影响力,这对于市场及消费者购物,未尝不是好事。但是,明星代言存在的问题同样不容小觑,比如,其中不少明星被曝涉嫌虚假宣传、销售假货。

明星带货本身没有什么问题,关键是要恪守底线。这不仅是对消费者负责,更是对自己负责。诚如专家表示,明星一旦承诺为某个商品代言,其在主体上就转变为一个参与广告活动的商事主体,出现问题结合其行为带来的损害后果及其程度,难免要承担民事、行政乃至刑事责任。

明星代言须绷紧“合规”弦,做到依法和诚信。监管部门除了要加大宣传力度之外,也要加大对明星代言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让虚假代言者得不偿失,消费者的权益就会更有保障。(福建日报)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虎扑篮球: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