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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子只供一笑 投资不可当真

2022-09-21 09:55:54?作者:缪因知?来源:法治日报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在9月11日脱口秀大会上,演员House讲述了自己购买某股票后巨亏的故事。或许是这名演员受欢迎度较高,或许是他的讲述引发了股民的共情,次日网民纷纷热传要帮他回本,于是,这名演员和这只股票迅速“出圈”。包括笔者在内,很多人大概是第一次注意到这名演员和这家公司。当晚相关证券的发行人公告称公司生产经营未发生重大变化。在下一个交易日即13日,这只已经被ST(特别处理)的股票真的涨停。

又是一个值得载入A股史的“平地起风潮”故事。那么当事人的行为是否违法呢?这需要更多信息才能作出判断。从这起事件说开,在现有法律制度下,与此类行为最接近的是操纵市场。学理上一般认为,操纵市场是指通过欺诈性的交易行为、信息行为令不明真相的投资者误判证券价值,从而让自身获利的做法。例如,“黑嘴”股评家故意把差股票吹成花,或者庄家故意通过“对敲”“洗售”等自买自卖方式把价格炒高,自己再悄悄逢高出货。

因此,之所以要打击操纵市场行为,就在于此类行为故意扭曲价格信号、扰乱市场秩序。如果一个人按照自己的本心大赞或大骂某家上市公司,行动也很一致,没有反向操作,那么即便其观点偏颇,也不构成操纵市场。再退一步讲,如果一个人(无论其是否有影响力)没有违背内心真实想法地夸赞或贬低特定证券的价值,没有诱导他人买入或卖出证券的内心故意或外部行为(如呼吁“兄弟们,帮我把价格拉上来”),而只是分享自己的投资经历,特别是一些让人无意模仿的亏损经历,那么这和操纵市场有明显区别。相比之下,一些网民故意在股吧、微信群鼓动他人“明天一起帮House还本”之类的行为,违法的可能性更大。

可能有人会问:13日股价莫名暴涨,算谁的“锅”?其实,这种暴涨既可谓非理性,也可谓理性。此前股市就曾有过类似奥巴马两次当选,澳柯玛两次涨停的案例。在这类投资场景中,买入卖出的人看上去很傻,但短期波段操作毕竟也是一种常见的股市盈利之道,所谓“博傻”,重要的就是看有没有人比你更“傻”。作为一个投机玩家,看到12日网民起哄说要帮House还本的时候,重要的不是他觉得是否应该帮这名演员还本,而是他觉得其他人会不会因此在次日集体买入。如果他觉得很多人会买入,或开盘后发现大家在买入,那么只要这名玩家认为有机会在击鼓传花的音乐终止前脱手以高价转卖给别人,他就有可能买入。这也是集体非理性状况下个体理性的表现。

换言之,与其说这名脱口秀演员的号召力惊人,或者说网民爱心大暴发要帮演员还本,不如说这只股票的雄起是A股投资者爱跟风炒作的一次淋漓尽致的展示。虽然从现有证据看,大概没人要为此吃官司,当然,如果有其他信息证明此举具有违法性,那么不排除当事人会被追究法律责任。不过无论如何,这起事件都有两点启示值得一提:

首先,既然A股如此敏感,那么在各类文艺演出中还是尽量不要指明具体股票,以免对资本市场造成不必要的干扰。脱口秀等文艺演出的基本功能是娱乐群众,讲述的夸张性、戏剧性可谓是必需要素。我们不应该过度主张脱口秀演员“管住自己的嘴”——语言型艺人在节目中的言辞要是特别中规中矩、字斟句酌,广大受众恐怕也会觉得平淡无味。不过,在不影响艺术性、娱乐性的情况下,演员们可以尽量将基于真实经历的叙事做一些匿名处理,比如说“某油气股票”“6007××”,如此一来,既不会影响段子的“笑果”,也能为演员自己减少不必要的纷扰。

其次,投资者教育仍然需要深化。脱口秀引发股价暴涨,这本身就是一个脱口秀级别的大笑话。正如9月1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所言,投资者应当关注风险、审慎参与。聚焦公司的价值面,方是投资正道。想当借助题材炒作获利的“弄潮儿”,既容易失手亏损,也可能招致法律风险。脱口秀听来的段子只供一笑,投资时不可当真。

(作者系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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