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控高层建筑火灾别只靠消防部门
2024-10-09 09:52:03? ?来源:工人日报 责任编辑:蔡秀明 我来说两句 |
据10月6日新华社报道,日前,国家消防救援局消防监督司有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全国的高层建筑火灾呈逐年上升趋势,今年前8个月共计3.6万起,超过2023年全年总和。国家消防救援局将全力做好高层建筑火灾的防控。 据不完全统计,全国现有高层民用建筑100多万栋,超过100米的超高层建筑5000余栋。高层建筑让城市更加现代化、时尚化,但存在的火灾隐患,不容忽视。一方面,随着高层建筑数量增多,其火灾呈逐年上升趋势。另一方面,高层建筑发生火灾后,面临扑救难、业态多、蔓延快、疏散难等困难。 防范高层建筑火灾,保障生命财产安全,消防救援部门扮演着重要角色。比如,根据职责定位,消防救援部门承担着起草消防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草案等主要职责,对高层建筑制定更加严格的安全建设标准和管理的制度,畅通消防“生命通道”等。 然而,“单丝不成线,独木不成林”,防控高层建筑火灾不能只靠各级消防力量。一个部门所能发挥的作用是有限的,还需要有关各方依法按照消防法规定履行消防安全责任,共同筑牢高层建筑火灾防线。 比如,高层建筑的建设单位或物业管理企业,要设立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业主或者住户也要提升自身的消防安全意识,在生活和工作中重视每个细节的火灾隐患,不仅会预防火灾,还要具备应对火灾的能力。同时,建筑“控高”也要落到实处。之前由于城市土地资源紧张,加之不少建筑“争高”,高层建筑越来越多。自2020年以来,相关职能部门接连发布城市建筑“限高”政策,对不合理“争高”现象进行纠正,希望此举能够持续推动落实。此外,补齐消防短板、完善消防设施设备,也十分重要。某地消防部门曾指出,从实际情况看,消防泵压力不足、水带承压不够、铺设方式不合理等情况,都可能造成高层供水压力不足或供水失败。 高层建筑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从源头防控火灾隐患,需要在消防部门总体指导下,各方形成合力,才能共同守住高层建筑安全防线。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