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叫停商业拍摄,别陷入“猫鼠游戏”
2024-12-17 10:48:38? ?来源:光明网-时评频道 责任编辑:蔡秀明 我来说两句 |
变身敦煌飞天仙女、做一日苗疆少女、换上宫廷服饰“穿越”到深宫内院……为了拍下美照留念,许多游客会选择请专业水平高、服务质量好的商业性拍摄团队来拍摄写真。最近,“商拍”再次引起网友热议。起因是本月北海公园、天坛公园等北京多个景点陆续叫停“商拍”。 多数网友“苦‘商拍’久矣”,表示支持景区禁止“商拍”,因为“终于能好好看个景了”。从事实来看,“商拍”团队进入景区拍摄的确带来诸多问题。其携带的三脚架、反光板、化妆箱等设备,有的占道,有的占据拍摄点,给其他游客正常游览带来极大影响,而且,一些不文明“商拍”行为还可能给景区文物造成损害。从属性看,国有景区、公园都是公共属性,而“商拍”显然是一种盈利行为,与景区的公共属性相背离。 不过,景区禁止“商拍”的同时,还有一些问题不得不关注。比如,被景区拒之门外后,“商拍”何去何从?从常识角度来推测,有的商业拍摄团队可能会转战未禁止“商拍”的景区,有的可能“以整化零”绕过景区道道关卡,与景区工作人员玩起“猫鼠游戏”,来达到牟利目的。 以北京部分公园为例,虽然在入口处提示“谢绝商拍”并公布举报电话,检票工作人员紧盯着游客携带的大包小包以及服装,有的还设立商拍治理岗,但记者调查发现,景区仍活跃着多个拿着专业设备、指导游客摆姿势的人员。原因是,游客太多管不过来,对“商拍”难准确分辨。 禁拍前,“商拍”团队有明显的特征,如团队行动,设备凸出,甚至有专门工作服。而禁拍后,“商拍”团队就有可能乔装打扮躲避景区管理。因为依据现有法规,景区只能制止“商拍”并劝离,无权没收相关设备。 在景区很难精准甄别“商拍”,且无权处罚相关人员的情况下,要解决这个问题,一方面要完善相关法规,增加相应细则,比如“商拍”虽然违反《北京市公园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但根据该条例园方只能“责令改正”,对此有细则出台,园方才能更有抓手;另一方面,也要合理疏导“商拍”,比如有的游客独自旅行,为了留下美好记忆,会找“商拍”团队拍摄,对游客的这种诉求也要考虑和满足。例如,在不影响其他游客正常游览、不伤害文物的情况下,可适当留个“出口”,拍摄机构经过登记和获得许可后可进行“商拍”。 至于景区是否有必要向“商拍”团队适当收费用于景区公共设施维护,也值得探讨,毕竟“商拍”是一种盈利行为,不能钱“商拍”团队赚走了,景区却为“商拍”造成的损毁现象买单。(冯海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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