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一提的是,就在前两天,重庆“2009年普招加分信息”也“短暂失踪”。有网友立即怀疑这是重庆市招办避免有“好事者”与先前公示的名单相比较,从而按图索骥,从1万多名加分考生中找到“31人名单”。虽然相关信息随后被恢复,但它为何一度失踪,具体缘由无从得知。然而,透过这个小插曲,公众对造假加分事件何其“敏感”,却显而易见。
毫无疑问,造假加分首先伤害的是高考公平、社会正义。为了让无权无势者能有相对公平的竞争环境,为了让莘莘学子能真正享受“几分耕耘,几分收获”,为了让践踏公意者从此收敛起胆大妄为,面对这一造假丑闻,公众有理由继续关心它何以发生,涉及面有多广,相关考生舞弊程度有多深,考生父母及其他相关人员分别扮演了哪些角色,以及将来如何杜绝此类事情,等等。
至于为什么不对外公布这份名单,重庆市招办相关负责人的解释是“只有过程,没有理由”,“不对外公布是我们联合调查组研究决定的。”堂而皇之,言之凿凿。
究竟谁在“躲猫猫”?正如新华社日前刊发题为《有什么理由不公布高考造假者名单》的评论称,不对外公布造假者名单,不能不引起人们的联想和揣测:没有被揭穿的造假考生,与汤平之女和何川洋相比,有没有更深的背景?其父母有没有更大的权力?这里面是否隐藏了更多的腐败现象和幕后交易?教育系统官员的子女是否也身在其中……
现在,第三例造假因举报被曝光,相信接下来还会有第四例、第五例……如此情景,真让公众啼笑皆非了。本应由重庆市招办一次性“批发”给公众的真相,却要社会“自力更生”,从一点一滴做起,搞“零售”式挖掘。
眼下这份造假考生的名单,其所关涉的已不仅是重庆市高考管理成败优劣的问题,更包括政府能否有效遏制高考造假之风、教育领域的道德滑坡能否扭转、社会公平所受到的侵害能否得到补偿等。通过权力继续掩盖真相,试图“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其结果是不但遮不住丑,反而会将一两则丑闻变成更多丑闻,印证“丑闻会传染”这一遮丑定律。
是因“拔出萝卜带出泥”?在重庆市招办继续坚持对造假考生“隐姓埋名”时,公众不得不感慨:造假难,公布名单比造假还难。其实,及时公布造假考生名单,已不只是社会公正的问题。从校方偶然获得造假真相,接着宣布弃录某位造假考生,这里还关系到录取工作流程问题、社会成本问题。最直截了当的追问是,谁对因此造假事件耽误录取的考生负责?
如今,重庆市招办死守一份名单,除了引人遐想,剩下的就是继续透支政府的公信力。至于公众为什么要求彻查重庆高考造假案,是因为它对涉案违规者而言是教训,可以惩前毖后,而对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人来说,它同样可以成为这个时代拒绝与虚伪合流之精神遗产。
' />7月2日凌晨,北京大学本科招办负责人表示,放弃录取重庆“改民族”状元考生何川洋。
7月2日凌晨,北京大学本科招办负责人表示,放弃录取重庆“改民族”状元考生何川洋。由于北大光华管理学院是何川洋的唯一志愿,这使得何川洋今年能否上大学变成了大问号。
这些天,网络上对“违规状元”该何去何从展开激辩。一方观点认为,违规比赛的成绩,是一定要作废的,“制造了创纪录的一跳,可惜不小心踩了线,虽然减去踩线的部分依然是世界纪录,但没人会承认这一点”;而同情何川洋的网友也大有人在,有网站调查甚至高达六成网民赞成北大正常录取他,“毕竟改民族的加分已经取消了,更何况他父母已经付出了代价”。一方呵护的是刚性的规则,一方绽放的是柔性的善良,殷殷真情都令人感动。
现在,北大的决定似乎令所有的争议都丧失了意义。但我们相信:围绕此话题的社会困惑仍然会存在。该怎样检视这样一起既属于偶发又很有代表性的事件,该面对怎样的“罪与罚”,已经不只是一个考生或者几个考生录与弃的困境,而是遏制高考作弊之风、捍卫社会公平、保护青年学子等一系列问题纠缠在一起的“疙瘩”。
应该承认,北大做出“弃录”决定,捍卫了基本的高招制度与游戏规则,没有必要被过度非议。按照教育部等部委的规定,对于违规变更民族成分的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已经入学的不予新生学籍——— 既然何川洋违规事实被证明存在,不管最后“遂了”还是“未遂”,都应照此规定对待。更何况相关规定中还言明,“对违反招生规定的高校予以下一年度限制招生、暂停招生等‘红黄牌’处理,并追究主管领导责任”,可见,即便不是北大,其他学校也很难“网开一面”。这是对千百万考生参加的高考基本秩序的一种捍卫,毕竟,违规考生不是在唱“独角戏”,他还有一群同样该被公平对待的竞争者,如果不严肃对待,一来会损伤国家政令的严肃性,二来也将助长社会高考作弊的不良心态——— 对于已经严峻的现实来说,这样的“宽容”的确过于奢侈。
大家痛恨作弊,但又同情何川洋,一个重要原因是“弄巧成拙”的何家父母已经被惩罚了。但应该看到:不管是招办主任的其父,还是组织部副部长的其母,做下此事被“免职”、“停职”,本属公职人员的“分内之责”,还不足以卸下所有之过。以一个虚假的身份参加高考,何川洋总还是应该付出一点代价的——— 我们还是将北大的弃录,视为这个一心想进北大的学子,在人生成长道路上不得不支付的一笔“代价”吧。
严律需要申明,但毕竟其错还没到“不可饶恕”的地步。本着善待一个犯错学子的原则,对其未来何去何从,我们还是应以宽容之心视之。有报道说,香港大学一度给何家打电话,想录取他,港大是否会完全无视内地教育部规定与舆论压力做出此举,可以存疑,但如果的确伸出了橄榄枝,或者有境外大学有此动议,按照现有机制,似乎并无不妥,我们还是乐见其成。
当然,严律之外本身还有的宽容就是:取消考试与录取资格都是针对当年而言的,依照“状元”的实力,如果复读一年再考,相信也会有一个不错的归宿。北大在弃录声明中说:“未来的道路上,北大依然欢迎他!”——— 经过一年复读后名正言顺地走入北大校门,亦未可知。卸掉沉重包袱,又能在这段弯路中有所体悟,相信仍然可以有一个有价值的人生。到那时,代价归代价,成长归成长,倒也未尝不是一段“佳话”。
“有上限的同情,有下限的惩罚”———让严律与宽容并在,是一个理想的状态。一个理性的社会,不该让声讨或者同情丧失边界,以偏狭的状态简单对抗。这样的“对抗”只会撕裂社会的共识,却于理性的发展毫无益处。
' />在一个法治社会里,法律是指引社会生活的行为规范。从事实出发,运用法律规范来裁断是非,定分止争,当成为社会思维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但从近日沸沸扬扬的重庆文科状元何川洋民族成分造假事件中,我们仍然难以窥见法律思维的深入人心。不仅普通民众如此,诸多行政职能部门与知识分子同样缺乏基本的法律常识。
何川洋民族成分造假已是事实,此不赘述。对有造假行为的何川洋如何处断,则是社会争议的焦点。腾讯网就“造假高考状元应被罚重考吗”进行网络调查,结果有27328票投给了“不该”,18325票认为“应该”,支持何川洋正常录取的人数约占60%。
不但“造假状元”有相当高的民间认同度,重庆市教委等有关部门也向媒体“证实”,由于何川洋造假一事在考生加分资格公示期间已被查处,尚未构成加分事实,因此取消其加分资格,并不意味其录取资格被取消。
如果说一些普通网友在感性思维之下投出一票,是基于对“状元”的同情,那么行政职能部门又怎能不依照法令来回复媒体询问?就在一个多月前,国家民委、教育部、公安部联合印发《虎扑篮球:严格执行变更民族成分有关规定的通知》。该《通知》第四条如是规定,“对于弄虚作假、违反规定将汉族成分变更为少数民族成分的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电子档案。已经入学的,取消其学籍。”
与众多抽象而模糊的规定不同,上述条款具体而明确。依此规范来看,作为考生的何川洋,其民族成分造假已经查实,现处于考试之后录取之前,因此理应取消“录取资格”。即便有学校录取了何川洋,也应该“取消其学籍”。
许多人为何川洋辩护的理由在于,大人造假,小孩何其无辜。但事实是,何川洋并非无辜,而是主动或被动地接受了其家长给予他的“加分资格”,从而破坏了高考这场激烈竞争的公平性。规则要处罚的,是造假本身,而不是造假是否真的带来了不公平竞争。也许造假是有效的,也许造假是无效的——就像何川洋一样,他的确考出了状元的成绩。只是,这个“状元”与规则无关,对依规处罚也构不成任何影响。就像一个服用了禁药的运动员,虽然是他的教练在运动员不知情的情况下骗他吃了禁药,而且事后的比赛中,运动员也确实凭自己的能力拿到了第一名。难道在查出该运动员服用禁药的事实之后,他的成绩不应被取消吗?
一个极为简单的法律判断,“重庆市教委等有关部门”居然能解读为“并不意味其录取资格被取消”,不知道这是依循何种思维得出的判断,也不知道教育部等发出的这些规章在地方职能部门眼里究竟为何物。而何父身为招生办主任,对这些法令不可能不熟悉,然而何父在其子成绩优异的情况下,仍然要为其子造假,依正常人的理性,我们只能认为,国家法令在何父的眼里就是废纸一张。当官员和政府部门都不把法律规范当回事,更遑论在民众心中厚植法律信仰。
伯尔曼说,“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从上例看来,法律信仰的树立,实则只能从政府部门和政府官员着手。
' />重庆高考文科状元少数民族身份造假,在身为县招办主任的父亲被免职、身为县编办主任的母亲被停职之后,这名高考状元还能不能正常录取?继松原高考舞弊案之后,重庆高考文科状元何川洋以一种非常规的方式走进了全国视野。
腾讯网调查,大约有6成网友支持正常录取何川洋。在何川洋填报的志愿学校北大态度还像红酒一样暧昧的时候,港大不失时机地向何川洋表达了录取的意思。
取,还是不取?这实际上并不像调查上海13层高楼整体倒塌一样困难,稍做推理就可以知道,如果坚持正常录取何川洋,无疑像是在大坝上开了个口子,以后考生都可以照此办理。有本事弄少数民族身份的赶紧去活动,有能耐去弄省三好学生的也不要闲着,就是查出来,只要你够机灵,一句“户口不是我改的”,包您满意。
在北大新闻越来越像娱乐新闻的时候,如果正常录取何川洋,建议北大事先服颗急效救心丸,为已经在13层楼顶等着、已经盛在盆里的诸如北大人品不好这样的自来水做好准备。
高考过后看什么?作文题目、状元、录取分数线,这几年还添了个高考舞弊。舞弊新闻这两年似乎已经成了高考之后一个必须的项目。松原整个考区疯狂舞弊的方式已经是西毒欧阳锋的蛤蟆功第九重境界,高考状元身份造假只不过在境界上又给添了朵小红花,自己就号称是红花会,只不过一现身就要让大内高手拿弓箭给射死,但已经足以煽惑更多舞弊的人群在背后用红颜料画上繁体字的“刀枪不入”,然后迟迟疑疑、摇摇晃晃地加入进来。
当一个制度的漏洞被越来越多地发现,并且钻进去、到达13层高楼卧倒这样距离的彼岸,其实就是已经到了这个制度必须进行改革的十字路口。如果说拿着板砖的家长们的呼吁是主动投诚,攻势越来越疯狂、招式越来越繁多的红花会作弊教众就是在做一种倒逼,你不改,我就这样钻你的漏洞,直到有一天,我们发现作弊的考生越来越多,人人都在半蹲着打算演练蛤蟆功的时候,已经是高举公平大旗的高考的末路。
高考改革喊得最多的理由是素质教育,但这个理由往往被我们用“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种人才选拔方式比高考更公平”直接给推出午门斩首;压垮高考这匹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还是高考仰仗着行走江湖的所谓的公平。一直用来抵挡长矛的盾牌坏了,改吧,底儿都掉了。
今年高考录取率接近62%,有的地方甚至能达到将近80%。在高等教育普及越来越像高中教育的时候,这已经在硬件上为高考的根本性改革铺好了床铺。在录取率这样的硬菜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的情况下,高考改革就不但是一种可能,也是一种箭在弦上不得不发的劲头,很深刻的话就是“上层建筑跟随经济基础变化而变化”,很对应,很符合辩证唯物主义。
' />“一失足成千古恨”,“山寨状元”的父母永远也想不到会是这样一种结局:赔了夫人又折兵。制度没有“后悔权”,不可能给你一次改过自新下不为例的机会,特别是全国人民都知道了的公共事件。“状元”的结局也是前途未卜,可以肯定的是,内地的名校不敢破例招收,毕竟这些年大学的公信力早已稀缺得贵如黄金,哪家敢把“不拘一格降人才”放在公共道德的烤架上烧烤?香港的大学如果真的招“状元”的安,也算一条不致触犯众怒的“人才突围”吧,毕竟,这位“状元”还是颇有几分真才实学,不是那种花钱弄权买来的“方鸿渐”,否则,也不可能作假一不小心就成了“状元”。
开文就说了,高考从来不缺丑闻,只是在时间、地点、人物上乾坤大挪移而已。每一次个案的当事人受到舆论的口诛笔伐,遭到制度的精确制裁后,似乎就曲终人散了。难道每一次丑闻的最大意义只是刺激一下公众的良知味蕾,只是找些活生生的案例让公众发发火、消消气吗?
仔细审查状元郎父母的 “作假过程”,站在一个普通百姓的角度,最大的惊异是:高考档案、民族成分的造假不是一个部门能完成的,不是一个人能完成的,不是一支笔、一句话能完成的,可在状元郎父母那里,却是轻而易举就完成了一次瞠目结舌的魔术表演。没有任何材料不需任何证明,制度明文禁止的“民族改变”就堂皇登场了。我们不知道其后是否有交易,但作假的过程让人感到“权力场”里的恐惧与悲哀:所谓制度、所谓政策、所谓职责、所谓道德,在权力的熟人社会里轻而易举就飞到了九霄云外,空留权力之间的请客吃饭,这种几乎没有成本付出的权力越位,让普通人不感到权利卑微下的不寒而栗吗?不发出权利不公下的一声叹息吗?
作假无人知晓,那么结果如果完全透明,阴影在阳光下必然难以逃遁。可是阳光却没有普照。所有高考信息,包括考生的民族、保送、加分等信息如果完全公开,内容经得起公众监督,那些幕后的权力媾和敢轻举妄动吗?不仅是重庆的状元郎,还有数十位民族作假的考生一并在“状元作假”事后被查出,如果不是何川洋一不小心考成了状元,所有作假想必很难东窗事发。状元作假的暴露其实是个小概率事件,和很多贪官因偶然因素暴露贪腐一样,有的制度成了花瓶摆设、有的制度漏洞百出、有的制度白纸黑字一套实际操作一套,所以,高考从来不缺丑闻,总有形形色色的人挖高考公平、权力公信的墙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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