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神舟飞船首任总设计师戚发韧回忆说:前几年,他曾就某个问题写了份提案。没想到,他很快接到电话,有人称该提案“太敏感”,希望撤销这个提案。去年,他虎扑篮球:此事的提案终于正式出炉。他对于提案办理工作“不满意”的打分,令“相关部门”紧张了,多方做工作,希望戚发韧能尽量改成“满意”。(3月5日《中国青年报》)
委员提案大多是反映社情民意,何以“敏感”到需要撤销的地步?委员们认真递交提案以及督促提案办理工作,都是在行使应有的职权。从施政的角度说,严格按照提案办复规定,并尽可能地提高办复效率,是应该遵循的基本程序。即使确因客观条件所限无法按时办复的,也应向提案者说明。这种立场,不仅是对提案者个体显示尊重,其实也是对民意显示尊重。而无论是以“太敏感”为由,希望撤销提案,还是希望将“不满意”改成“满意”,都表明相关部门不仅是在漠视委员的权利,更体现出了对民意的不尊重。
不同的议案提案,都是对现有利益格局的关注,是对利益调整的呼吁,有时甚至涉及利益博弈。但这正是民主政治的常态。复杂的社会和经济形态,决定了不可能总是有一致的利益诉求,有统一的社会和经济管理认知。议政和施政作为制度设计的两端,所要起的作用就是尽可能地采集多方面的诉求,并从中找到最符合社会总利益的办法。
在施政方掌握主要行政资源的现实情境中,多听取社会不同层面的诉求切实作为行政参考,显得尤为重要。无论这种诉求是个体式的、局部的,还是全局的,社会各界的意见听取得越多,决策就越可能有利于多数人利益,从而达成“帕累托”最优。
从这个角度说,尽可能地消化吸收民意,议政与施政的衔接度越高,两会的意义才越能凸现。
□徐立凡(媒体人)
' />全国人大代表马力的议案认为,中国早在2003年就已签署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但至今未就控烟立法,系履约不作为。马力列出了至今未制定烟草控制战略、至今未制定控烟立法规划等六项不作为依据。(3月5日《新京报》)
据报道,过去的5年内,共有1700名全国人大代表曾提出过虎扑篮球:控烟的议案,但毫无例外地被搁置。其中原因,的确值得思考。
中国的烟草税税率偏低,是吸烟难以抑制的原因之一。依据国际上的研究数字,烟草税上升10%,烟草需求量会下降4%。中国虽然已经逐步在提高,但56%的上限与其他一些烟草大国相比,仍然偏低。而由于烟草业有极大的利润和税收,主管部门及利益相关方很不希望烟草需求量下降。尤其是相关部门不愿意使用“价格手段”来控烟,目前的控烟手段全部集中在“非价格手段”。
烟草专卖局和中国烟草总公司政企不分,是导致控烟无效的体制原因。这么多年来,行政体制改革中,政企不分最严重的部委大约是铁道部和烟草专卖局。前者因为显眼新闻较多,通常会被密集关注,而烟草专卖局则属于由工信部管理的国家局,不太会受到注意。左手控烟,右手卖烟,怎么可能指望控烟有效?且烟草业政企合一的体制,使烟草业得以把企业利益混同于国家利益,把企业行为混同于政府行为,为控烟工作设置各种障碍。
《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我国于2003年签署,2006年批准,我国作为缔约国,应该履约。而如果再迟迟没有动作,这无疑会影响国家形象。
从目前来看,由卫生部主导的以宣传为主要手段的“非价格手段”的控烟方式,已无法独自承担控烟的任务,必须要从部门架构及税率上来推动。终止烟草专卖局和中烟公司“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的编制安排,由卫生部或者发改委来主导控烟,彻底改变由烟草业主导控烟的现状。
昨天,温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重申“不靠牺牲环境和人民健康换发展”,这应该成为控烟的指导思想。今年乃至以后,中国的控烟应该迈出实质步伐。
□贾葭(专栏作家)
' />究竟怎么称呼我们两会代表们,对每一个直接参与两会的人员都是一个要面对的问题。我想不妨直呼他们代表的身份。
“首长”的称呼,某种意义上指代上级领导关系,作为人民代表与基层群众之间的面对面交流,应该是平等而一视同仁的。如此称呼,潜意识里就让参与两会的相关人员,与人民代表之间产生了一种有意识或者无意识的隔阂。在要求代表委员们“接地气”的同时,民众也要习惯以平等的目光和姿态,来和代表委员们交流。
□程奎星(职员)
' />法律不是万能的,并不是一切社会问题都能转化为法律问题。过分依赖法律,和漠视法律一样,都是属于法律认识上的迷失。
社会是一个复杂的“生态系统”,社会秩序需要靠法律、道德、伦理、宗教乃至民俗等各种力量来共同维系,本该由道德规范解决的问题,用法律手段取而代之,恐怕后果会事与愿违。在倡导社会管理创新的今天,要重视法律的作用,同时也要加强社会建设。
笔者以法律专家的名义,寄语正在起草议案的“两会”代表,树立理性的立法观,走出立法万能的误区,克制住非理性的立法冲动,彰显谦抑和节制的立法美德。多多珍惜有限的立法资源,多提一些经过扎实深入调研、深思熟虑和可行性论证的成熟议案。
□刘武俊(司法部司法研究所研究员)
' />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今年GDP的增长目标为7.5%,这是8年来GDP增长目标首次低于8%。为什么GDP不再“保八”?其中大有深意。
首先,在目前阶段,经济增长仍然主要靠对外贸易支撑,投资拉动的边际效益已处于递减阶段,而扩大消费内需还需要更多的条件支持。以欧洲经济危机为代表,外部环境的不确定因素依然很多,中国外贸在今年仍然会面临许多考验。调低GDP增长目标,建立在对外部环境的清醒判断上。
其次,从单位产出能耗比看,不具备资源优势支撑的中国经济,即使能源进口多元化战略推进得再顺利,也很难保证经济一直保持超过8%甚至两位数的高速增长。资源瓶颈决定了经济增长的波动曲线。
再次,尽管CPI从去年下半年起开始逐月回落,今年的通胀形势将比去年乐观,但也要看到,国际原油等商品价格已重拾升势,发生新一轮通胀的几率又在增加。在这种情况下,政策不可能不考虑,仍要对通胀保持相应警惕。
GDP不再“保八”,既是主动战略选择的结果,也是客观形势使然。主动战略选择的好处是,可以掌握经济软着陆的主动性,既避免因增长而发生通胀,又避免急剧通缩,同时,为经济结构调整赢得时间。
经济结构调整说了多年,进展并不算快。原因就在于,地方政府政绩考核的GDP权重过大,迫使不少地方政府不得不把精力、资源都放在经济增长上,并忽视了对公共事业等领域平衡发展的关注。其结果,不仅是令粗放式发展大行其道,而且让需要发展资金的地方政府难以摆脱对土地等资源的依赖。降低对GDP的要求,对于地方政府选择更合理的、可持续的发展道路,对于环境资源的保护,对于完善政绩考核指标,都有益。
也要看到,GDP增长的快慢,毕竟会直接影响到就业岗位等民生目标的实现。因此,GDP降的同时,其实对其他领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比如,社保体系,城乡不同行业、工种人员的平等权利实现等等,都需要提到一个更高层面上来,这样才能形成缓冲,避免GDP降速后可能发生的震荡。如此,才能打下可持续增长的底子。
' />温家宝总理5日在向全国人大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提出,2012年国内生产总值增长7.5%。细心的人发现,这是近八年来经济增速目标首次低于8%。
在我看来,经济增速的下调有几层含义,需要全面理解。
一是经济增速目标下调在意料之中。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经济增长先后经历了“农业改革红利”、“‘南方谈话’后的深化改革红利”以及“加入世贸组织红利”,同时还一直伴随着“人口红利”,在这些红利的带动下,中国经济保持了长期两位数的高增长。现在,部分红利效应已经消失,部分还在发挥作用,但推动力在减弱。中国经济规模已经达到全球第二,我们都知道有一个“滚雪球效应”,也就是雪球越大,滚起来越难。与此同时,随着基数的增加,经济增速虽然有所下降,但GDP增加的绝对量还是很可观的。因此不能仅关注经济增速的下降。
二是经济增速目标下调为调结构留下空间。通过加大刺激经济的力度,我们仍有可能达到更高的增速,但这样的高增速是不可持续的,很可能以经济结构恶化为代价。在关注到经济增速下调的同时,我们还应该看到,政府工作报告对调结构、转方式着力很大。温总理指出,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这既是一个长期过程,也是当前最紧迫的任务。各方面已经意识到,GDP很重要,但GDP不是全部。GDP总量没有反映出经济结构,也不完全代表民生福利情况。经济增长慢一点,环境保护得好一点,地区发展更平衡一点,老百姓得到的实惠反而可能增加。
三是经济增速目标下调还考虑到了今年的实际情况。就国内外情况看,中国经济还面临着较多的不确定性,存在一定的下行压力。最大的变数还是在欧元区,主权债务问题有可能引发金融市场动荡,并进一步恶化银行业资产负债表。欧盟是中国最大的出口目的地,欧洲债务问题久拖不决,正在对实体经济造成危害,2012年欧元区经济陷入衰退将是大概率事件。国内的房地产市场调控效果已经显现,房价下跌的城市逐步增多,投机性和投资性购房需求明显受到遏制。总理的工作报告也明确,今年将继续做好房地产调控工作。房地产市场的降温将对部分投资和消费需求构成影响,并最终影响到经济增长。从拉动国民经济的三驾马车看,今年的投资和出口形势不容乐观,消费总体上有望保持平稳增长,但其贡献不足以弥补投资和出口下降带来的缺口。
最后,需要强调的是,每年的经济增速目标更主要的是一个保底增速,最终实现的增速一般高于目标值。2011年经济增速是9.2%,如果今年真的降到7.5%,影响恐怕还是会比较明显。过去八年的目标是8%,但每年的GDP增速明显超过8%。综合各方情况看,笔者认为,2012年中国经济增长会在8.5%左右,国民经济总体上仍然会保持平稳较快增长。
'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放弃“保八”,实际上是一种主动选择,可以解读为,意在释放发展理念转变的信号,用一种新的视角审视经济增长与社会发展之间的关系。
昨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提出,2012年国内生产总值增长7.5%。这是我国国内生产总值(GDP)预期增长目标八年来首次低于8%。对于这一预期目标的调整,温家宝解释说,主要是要与“十二五”规划目标逐步衔接,引导各方面把工作着力点放到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切实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上来,以利于实现更长时期、更高水平、更好质量的发展。
不再提“保八”,有诸多客观因素制约。今年,世界经济仍然复苏乏力,国内经济形势也面临诸多挑战,降低GDP增长目标,表明政府对经济增长减速有了充分的准备。
也应该看到,以地方政府的“干劲”,中国经济要实现保八的目标,并非难事。所以,政府工作报告放弃“保八”,实际上是一种主动选择,可以解读为,意在释放发展理念转变的信号,用一种新的视角审视经济增长与社会发展之间的关系。
“保八”提了八年,此时中央政府果断舍弃,相当于为中国经济及时轻踩了一脚“刹车”。车速慢下来,就能够更从容地面对与解决中国经济自身的结构性矛盾,可以舒缓GDP与环境、贫富分化以及公平正义等社会冲突和矛盾,从而降低中国经济、社会转型的风险。
过去,强调“保八”,强调经济增长要保持较高的速度,也没有错。因为,很多问题需要通过经济增长来克服。金融危机爆发初期,中国提出“保八”的目标,也提振了信心与士气。可是,以当下中国经济47.2万亿元的庞大体量,以现在的增长方式,继续维持前些年的高速增长,恐怕要支付更大的环境与社会成本。另外,也应该意识到,多年以来,“努力把蛋糕做大”不可能消化所有的社会问题,“做大蛋糕”不能代替“分配蛋糕”。在发展中被掩盖的一些问题,实际上也反作用于经济,成为当下经济结构调整的难点。
政府工作报告并未回避这些问题,直言目前“征地拆迁、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收入分配等方面问题还很突出,群众反映强烈。”
现在,无论是环境、资源的承受力,还是中国改革自身的逻辑,需要踩一脚“刹车”。这个时候踩一脚“刹车”,就能带来更高的安全系数,看清前面道路上的沟沟坎坎,避免落入“中等收入国家陷阱”。
在政府调低GDP增速目标的同时,民众也关心,这一脚“刹车”会怎样“踩”。比如,财政收入过快增速是否也应该踩“刹车”?去年年初制定的财政收入增长目标为8%,实际增长24.8%。今年,能否把财政收入增长的速度控制下来?而这个问题的另一面就是,结构性减税的“油门”能否踩得力度大一点。无论是振兴实体经济,还是减轻民生负担,都需要更加有力的减税政策出台。
当然,尊重法律、强调法治在市场经济中的基础作用,也能起到为经济踩“刹车”的效果。如果,地方政府依法行政,那些高污染、高能耗的企业就没有生存空间,城市强拆的速度也会慢下来,使得民众的生命健康与合法利益得以保障,这同样也能让经济实现健康平稳的增长,社会公平正义能够得到更多的实现。
' />民众翘首以盼的异地高考问题终于有了官方的声音,教育部部长袁贵仁和副部长杜玉波的先后表态,标志着异地高考改革方案在年内出台几成定局。此前的2月29日,山东更是开全国先河,宣布“2014年起,允许非户籍考生在山东参加高考”,成为了实践的首例。
据有关报道,教育部酝酿中的异地高考改革方案与山东出台的政策“思路上一致”。但众所周知,山东之所以出台这样的政策,一个重要原因,是和其既非人口流入大省、且高考竞争异常激烈有关。这种政策,在京沪这样的人口流入密集、高考指标多、升学率高的城市能否落实,恐怕不容易。
教育部副部长杜玉波的表态,也印证民众担忧——“既想到要解决随迁子女的考试问题,又不能影响北京、上海当地考生的权益”。解决异地高考的问题之所以难,就难在“既有要解决的问题,又有不能碰的问题。”
诚然,京沪等地高考指标多、升学率高均是历史遗留问题,如果突然改革、影响到考生“权益”,确实有可能面临较大的阻力。三十年改革开放的经验教训一再告诉我们,在正视既有合理存量的前提下,针对“增量”做文章,才能团结最大多数支持改革的力量。
因此,保证京沪等地的考生高考录取率不被下降,或许是使得京沪等地政府、市民不抵触异地高考的前提。推进异地高考改革,也不必搞成随迁子女得益、所在城市考生必然权益受损的“零和游戏”。比如,异地高考改革初期,可由教育部在不核减流出地招生指标的基础上,按照不低于或者略低于流入地的录取比例,单独核定异地高考考生的招生指标,所需增量指标从国家增量中统一解决。
当然,在京沪这样随迁子女较多的城市,一下全面放开或许不现实,符合什么条件能参加异地高考,必须考虑多方因素,通过公开、透明的决策程序加以确定。《新京报》联合凤凰网针对“异地高考应具备什么条件”等问题进行的调查显示:考生在当地接受完整的教育;家长在当地工作,并具备一定年限的纳税证明;家庭在当地拥有固定房产一定年限是普遍比较认可的条件。有关部门应结合实际,结合学校、家长、专家、政府等异地高考相关利益方合理确定条件,以尽可能在保证合理需求的同时,最大限度剔除“高考移民”,减轻改革压力。
很多人关注的京沪与西部内陆省份和广大农村地区高考录取比例差距大的问题,这是另外一个涉及教育公平的宏大命题,不属于异地高考的解决范畴;即使解决起来也是一个逐步推进的漫长过程。如果异地高考方案企图解决这一问题,那最终只能是拖累异地高考的推进、耽误随迁子女的“终身大事”,而使改革陷于多难的境地。
□楚天晓(学者)
' />两会期间,女代表、委员集体秀旗袍,不少人认为这与代表、委员的职责不搭边,与参政议政没关系,是“不务正业”,很雷人。因为此举有悖常规,人们看不惯也正常。但反过来想,“旗袍秀”并不雷人,这其实是一个有创意、活生生的好提案,是代表、委员参政议政能力提高的表现。
按照规定,两会期间代表、委员都要提出提案,就自己关心的事情,向决策者和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这是法律赋予他们的权利,同时也是他们的义务。赵丰、吴海燕作为服装界、纺织界的代表、委员,牵头提出议案,倡议中国女性正式场合穿着彰显中国文化的魅力中国女装,不但是他们的权利,也很符合自己的身份,而且对宣传和推广中国的传统文化,以及优秀的服装文化也是一件好事。
提案或建议如何得到有关部门的重视,以及公众的知晓和认可,提案或建议有无价值,质量怎样是一方面,还有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议案怎么提,如何写,如何“推销”。按照常规,议案一般都写到纸上,形成书面材料,交由有关部门处理和反馈,或者通过媒体、记者会让公众知晓。但坦白说,这样提议案或建议的方式,多少有些呆板,提不起公众的兴趣,在两会和社会中的影响力并不大,恐怕也不易引起有关部门的过多注意。
但通过女代表、委员集体“旗袍秀”的方式,将相关议案从纸上直接“穿越”到了大会会场,原来呆板的书面议案变为了活生生真人展示,这必然会很引人注目,夺人眼球,经此宣传和推介,将能产生很大的轰动效应,公众知晓率也会陡然升高,有利于凝聚共识,形成合力。以这种方式提出的议案,必然会让决策者和有关部门印象深刻,认真办理,同时对公众和外界也是一个很好的宣传和公关。
提出高质量的议案是代表、委员参政议政能力的体现,通过有创意、有创新的方式提出自己的议案何尝不是?女代表、委员的“旗袍秀”秀出了她们参政议政的热情,也秀出了参政议政的能力,这种创新的意识,敢实践的精神值得肯定。
' />在山东率先出台突破高考户籍限制方案后,全国的异地高考改革方案将在10个月内出台。教育部长袁贵仁在两会上的一番表态,牵动社会各方的神经。
关注这一全国方案的,显然不仅是2.6亿流动人口背后的2700万随迁子女,更有北京、上海这样的大城市和那些录取分数线较低的省份。因为,新方案将不仅直接影响他们的切身利益,还将可能导致全国范围内的高考资源再配置。
诚然,这一政策动因源于城市化带动了全国范围内人口流动,原有的高考户籍制便成为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实现高考权益的“现实障碍”,政策的目的意在为这些“新市民”“解忧”。但是,这一“现实障碍”却更为严峻地凸显了我国城乡、区域之间教育不均衡、不平等问题。异地高考政策如果不能妥善因应,就极有可能伤害到社会公平,蓄积社会矛盾。
面对教育不均衡的现实,高考户籍制度求取的是“相对教育公平”。通过户籍制约取得两个结果,一个就是北京、上海这样的大城市孩子上大学的概率相当大,一个就是一些教育比较落后的地区高考录取分数线低。如果完全打破户籍制度,追求“绝对教育公平”,全国统一分数线录取,结果将会导致北京上海大城市产生许多“无业游民”、教育落后地区孩子与大学无缘。
历史上亦曾因这种“绝对教育公平”而引发纷争,明朝科举曾不分地域、籍贯“全国统一公平”录取,结果南方举子全部高中而北方举子全部落马。此后,科举制开始兼顾南北而推行“南北卷”制度。今天的环境与历史上虽已极大不同,但教育不均衡的道理是相同的。今天求取的“相对教育公平”,正是对教育不均衡现实的某种“校正”。
是以,人们的担心在于,异地高考方案如果不当,将会导致“高考人口”在全国范围内流动,出现教育强省向教育弱省和大城市进行“高考移民”热潮,从而把大量大城市和落后地区孩子排挤于高校大门之外,造成更大的社会不公平。因而,异地高考政策必须在“解忧”与“公平”之间求一个共同的“解”,不能只是为了满足一方而伤害到另一方。山东作为教育强省,虽在异地高考政策上率先破冰,却于求取这个共同的“解”借鉴意义不大。
袁贵仁谈到,异地高考也不意味着完全放开,而是存在“条件准入”,既考虑城市的承载能力,也需要家长满足在当地工作等条件。这是对现实问题的应有正视,但显然这样的制度设计有相当难度,如何破解尤须多费思量。
' />全国人大代表、世界体操冠军杨威坦言,从2008年开始做代表,因“年纪最小”“要学习”5年没提交过一次议案。(3月4日《北京晨报》)
“0议案”的现实确实让人匪夷所思。对于世界冠军的杨威,也许我们没有资格指点什么;但对于全国人大代表的杨威,显然需要接受公众的疑问:5年究竟履职了什么?是体育界已经河清海晏还是根本没想过“代表”些什么?
杨威很坦诚,但问题是,这样的说辞,恰恰说明其对“代表”身份的误读:一者,代表面前一律平等,不是论资排辈的PARTY;二者,代表是一种职能,而不是一个学习的机会或者赐予的福利,没办法冠冕堂皇说“重在参与”,应当积极发声;三者,代表的终极责任,就是表达利益群体的诉求、参与国事讨论,绝不应该是“为(个人)以后的道路作铺垫”。
过于苛责杨威,似乎显得有些不厚道,但如果“0议案”成为一种常态,则势必影响两会的质量与公信。杨威来自体育界、工作于体育界,现有体制下的中国体坛,要厘清与矫正的问题并不少。
不能说没议案的代表就是尸位素餐,也不能说“0议案”就一定虚与委蛇。但身处转型期的社会,在利益多元、价值多元,矛盾与冲突并不鲜见的当下,常年沉默于宝贵的“议案权”,在普通公众眼中必定是一件难以理解的事情。
' />3月2日,全国政协委员詹国枢在其微博中透露,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书协名誉主席沈鹏发起提案,建议中小学校停止评选三好学生。(3月4日《南方都市报》)
虎扑篮球:三好学生存废,网友几乎一边倒地支持“别选了”。但也有教育工作者坚持认为:三好学生作为一种激励机制,依旧有存在的必要。
三好学生评选机制引发如此广泛的关注和讨论,说明其确实存在某些缺陷。但局部缺陷并不能成为全盘否定的理由,只有挖出三好生评选机制缺陷生发的根源和土壤,才是解决问题的合理路径。
三好学生评选机制,涵盖德智体,本无可厚非,但在唯学习成绩、唯升学率理念下,难免失偏失灵。
现行的学生评价体系,完全是由学校和教师主导的。实现公平并非不可能。比如,可让品德评价置于更加民主的环境中,让学生参与评价。老师在升学率的高压下,显然偏爱学习好的学生;但对于学生而言,他们或许会把手中的选票投给那些热心、友善的同学。
虽然三好学生评选机制要按照初衷发挥评价功能,需要依靠教育理念的根本性改变。但如何不让“三好”评选变成“一好”评选,并不是没有改革的空间。把评价的权利还给学生,摒弃武断片面的管理手段,培养孩子们的民主意识。
因此,别忙着叫停三好学生评选机制,如何让其按照初衷运转发挥评价功能,才是探索的重点。即使有存废的争议,也该让学生来决定评不评“三好”。
□时言平(媒体人)
' />全国政协委员、我国杂交水稻之父袁隆平2日提出,“政府要以较高的价格收购农民的粮食,然后以平价出售粮食。这样既保证国家粮食安全和价格的平稳,又大大提高农民种粮的积极性和收入。”(3月3日新华网)
以提高粮食收购价格的办法来促进农民收入增长,笔者以为这种意见值得商榷。农产品价格当然对农民收入有影响,但农民收入增长需要靠劳动生产率提高来实现,而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要靠农业现代化。
从长期的专业化发展趋势看,农民收入将只计算以农业为主业的真正农户的收入。考虑农民收入增长这样一个长期问题,就主要应分析农户的家庭经营收入,而且是与农业有关的家庭经营收入。
如果做一般性调查,就会发现农民的单个工作日报酬其实并不低,但因为大部分农户每年的实际工作日很少,他们每年的总收入也就很少。在我国粮食主产区,如果一户农民种8亩大田作物,实际工作日大约是60个,按这几年的各种条件,大约会得到纯收入6000元,折算成日工资是100元。如果家里有4口人,每年人均收入1500元,自然是很穷的。
但如果农户不是种8亩大田,而是100亩,情况就不同了。通过城市化,大量农村劳动力转移到城市,农村土地通过流转,集中到专业农户手里,专业农户通过采用现代化手段,形成规模经营,这个目标就可实现。农民收入增长就要靠这个办法。
仅靠农产品涨价来提高农民收入很有局限性。第一,农产品价格受国际竞争影响很大,我们的价格涨起来了,国际上别人的成本低、价格低,农产品加工企业就不采购我们的产品,我们的价格也涨不了。
第二,财政受不了。现在的支农资金如果算大口径,已经占到农业增加值约25%以上了。
第三,从国民福利水平提高来说,一个国家国民的吃饭综合成本应该不断地有所降低才好;价格下不来,吃饭成本就高,建立一个创新型国家就是空话。创新通常发生在吃饭成本低的国家。
第四,换个思路,由政府高价购粮,低价补贴消费者行不行?当然更不行。这样做意味着国家要大规模介入农产品流通,甚至要恢复计划经济体制,后果将不仅导致效率降低,还会带来不公平,因为穷人和富人一起补,穷人相对吃亏。
第五,如果一味涨价,农民在其有效工作日低于城里人有效工作日的情况下就富裕起来,其实也是另一种不公平。
解决所谓“三农”问题,还是要坚持市场化改革,并借助城市化和农业现代化,提高我国农业竞争力,让农民变为专业农户。
□党国英(学者)
' />遏制过高的公务招待费用,需要“两手抓”,一手抓“公开、透明”,一手抓“立法、管理”,这两手都要硬起来才行。
“‘三公’账本基本上粗枝大叶,老百姓看得一头雾水。”全国人大代表、南岭村社区党委书记张育彪,通过媒体直指“三公”公开不够彻底,且地方政府进展缓慢,建议出台公务接待严禁采购消费目录,对于市场价格500元以上的烟酒以及燕窝、鱼翅等明令禁止。
公务接待靡费巨大,已成顽疾,九三学社中央今年拟向全国政协提交的《虎扑篮球:遏制公款吃喝的建议》提案中披露,全国一年公款吃喝的开销已达3000亿。而列席全国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的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兼国家预防腐败局局长马馼在接受记者访问时,也明确表示,“解决公务接待费最好的方法,就是‘三公经费’公开。现在有些不太好公开,就是因为公务接待费比较高”。
如何把过高的公务接待费压下来,确实是一个老大难问题。这既需要账目公开,也需要完善公务接待的制度,甚至对公务接待的标准、范围进行立法。在此语境下,代表建议公务接待禁止使用价格500元以上的烟酒以及燕窝、鱼翅等,这样具体的“限价消费”设定,倒是带来了很多启发。
对于公务接待,2006年,中央曾下发《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要求“不得超标准接待,不得用公款大吃大喝”,各地方部门也都有相关的公务接待标准。众所周知,其中有“三菜一汤”,也按照不同的级别而可以享受每人每餐80元乃至更高规格的接待。
可是,现在的问题是,这些公务接待的规章、制度并没有很好地得到执行。现实中,超标公务接待、奢侈公务接待的案例,屡有曝光。问题或许就在于,目前全国尚缺乏公开统一的公务接待标准,对公务接待的规范还没有上升到法律层面。因而,超标公务接待的道德风险极低。
因此,我们需要的不仅仅是公务接待禁止消费500元以上的烟酒以及燕窝、鱼翅,将茅台酒等“天价酒”、“天价烟”拒之门外,还应该考虑,公务接待究竟应该执行什么样的标准,什么样的情况不应该搞公务接待。这些标准越具体越好,越具有操作性,就越能约束公务接待。
一些国家公务接待费用之所以控制得很好,不仅仅是政府账目透明公开,更是因为存在着非常完善而具体的制度。比如,有些国家为公职人员的道德行为进行立法,其中对公职人员接受宴请、礼品等都有非常严格的规定,甚至规定上级不得接受下级的礼物。而在我们的很多公务接待中,除了吃喝之外,也少不了这些“礼尚往来”。
这些或许都说明,我们现在的公务接待的管理仍然过于粗放。遏制过高的公务招待费用,需要“两手抓”,一手抓“公开、透明”,一手抓“立法、管理”,这两手都要硬起来才行。
据马馼透露,今年年底,政府部门有望全面公开“三公”经费,有关部委正在制定相关标准和要求。期待公务招待等公款消费的立法、制度建设,也尽快提上议事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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