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店看书被赶

“这是新华书店,不是你看书的地方,是卖书的地方,不买书就得出去。”1月31日晚,一段视频让“到底该不该在书店看书”成为热门话题。2月1日,事发地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新巴尔虎右旗新华书店经理姚芳称,当天两个孩子在店里看了半个多小时的书并且有打闹,店员因此才让孩子出去。目前两名涉事店员已被通报批评。

 资  讯 

赶走读者的书店没有文化情怀

即时 | 2016-02-03 09:43

据报道,日前在呼伦贝尔一新华书店内,一位10岁孩子因只看书不买书,被书店工作人员撵出。工作人员称,书店是卖书的地方,不买书就应出去。

书店大门向所有人敞开,人人可进、人人可看,是书店先进服务理念的体现。当然,这一理念确实也为书店带来了额外的烦恼:“站读帝”“抄书族”频频出现。节假日里,一些家长把书店当成了孩子的游乐场。少数情况下,有的孩子还在书店吵闹,污损图书。从这个角度说,作为经营方,书店有权利维护自身利益和真正的购书者权益不受损害。

不过,生硬地将只看不买的读者赶出书店,对书店自身而言,真的好吗?随着网络购物兴起,实体书店正遭遇寒冬,转型发展成了实体书店突围的主旋律。在这一语境下,不少书店为了聚集人气,敞开大门,吸引读者进店,并由此开发新的经营内容。实践证明,这是一条可行之道。与之相对应的是,如果书店只是将不买书的读者赶出去,看似减少了读书被污损的可能,有利于降低书店的经营成本,但从根本上说,也是将潜在的消费者拒之门外,反而不利于书店的长远发展。

现在,全社会都在大力培养全民阅读的氛围。建设书香社会,首先受益的就是书店。无论是从书店自身的长远发展来考虑,还是从培养全民阅读的目标考量,书店都有责任和义务付出更多的服务。倘若想明白了这个道理,书店还会把读者赶出去吗?(福建日报)

——河南·盛会

卖书与看书从来就没有绝对的界限

即时 | 2016-02-02 15:44

“这是新华书店,不是你看书的地方,是卖书的地方,不买书就得出去。”1月31日晚,一段名为“新华书店撵出看书孩子”的视频让“到底该不该在书店看书”成为热门话题。店员撵孩子的做法引发争议,有网友认为“书店的书被翻多了的确很难卖出去,真想看书可以去图书馆”,也有网友认为“买书前翻一翻也很正常,三五分钟就撵人出去未免过分”。(2月1日澎湃新闻)

书店是公共场合,若有打闹行为确实不应该。不过,顽皮属于孩子的天性,即便有所闹腾也实属情理之中。问题的关键,其实不在于是否打闹,而在于是该不该在书店看书,或者说书店有没有权利拒绝读者看书,这究竟是一种道德标准,还是一种法律限制,抑或一种商业性伦理。综合来看,三种因素都有且关系错综复杂。比如从道德上来说,书店确实不是图书馆,其只卖书而不提供读书的服务,老看不买不但容易让书折损加快,也会影响实际业绩。更何况,书店不是图书馆,没有为读者提供舒适的读书环境的义务,因而基于自身利益而限制消费者长期“傍书读”,其做法并不为过。

不过,书作为一种商品,消费者有精挑细选的权利,因而对书的内容进行翻阅就实属正当权利,因而“读一读”就几乎无以避免。那么,多长的时间才算读书,很明显没有明确的标准,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书店从尊重权利的角度,在法律和商业伦理上找解答。如果法律没有明确的禁止,而商业伦理又要求必须尊重消费者的翻阅权,那么与其限制消费者翻书和选书,不如换一种方式而最大化满足这种权利,最并终达到“以顾客为上帝”的标准。

时下,受互联网的冲击,实体书店的日子每况愈下,越来越不好过。记者走访北大、清华、北师大等海淀区高校校内及周边的民营书店,发现短短5年时间,它们中近半数者从高校的“文化版图”中黯然“消失”。据调查,2011年国内民营书店用“兵败如山倒”形容并不过分。整整一年,与民营书店有关的新闻总围绕着“倒闭”、“关门”这样的词汇。2012年,整个图书业的发展仍不理想,百度新闻搜索收录了超过16万篇虎扑篮球:“书店关门”的报道,80%以上的新闻发布时间是在2012年以后,可以说实体书店面临着“寒气逼人”的严峻形势。以消费为中心的转型,也就无可回避。

实体书店的变革和创新,就必须要有用户思维,知道并懂得用户需要什么,真正从用户的体验和感受上去提供相应的服务。互联网时代的用户已然超出了传统的定义和界限,其具有更大的广度和深度。因而在经营的模式上,必然要构建以文化为中心的多元经营机制,设置良好的阅读空间和科学的布局,经营咖啡吧、水吧、简餐、文具、香氛、茶具、花艺、工艺品等与书店气息相符合的商品。

从某种意义讲,今后的书店除了提供书籍之外,其还应当是一个休闲、娱乐、交流和养生之处,这就需要书店要充分运用大数据平台,细分消费群体的需要,从而在提供的服务上更加个性化和定制化。同时,在重建“人文地标”的路径上,必然依托于“互联网+”,把“+互联网”的手段运用到极致。在“互联网+”的过程中,完全可以互联网作为纽带,让“书店+花店”、“书店+画廊”、“书店+电影院+读书会+咖啡厅”全面结合起来,使之成为独具一格的文化体验之处,休闲养身之地。

互联网时代最珍贵和最难得的是互联网思维,因为我们并不缺产品、也不缺平台,而是缺对平台的利用,以及对资源的融通。卖书与看书从来就没有绝对的界限,厘清了卖书与看书的辩证关系,实体书店才会迎来新生,也才不会让把看书与卖书如此界限清晰。(堂吉伟德)

全社会都该呵护孩子阅读权利

即时 | 2016-02-02 14:50

“这是新华书店,不是你看书的地方,是卖书的地方,不买书就得出去。”一段名为“新华书店撵出看书孩子”的视频让“到底该不该在书店看书”成为热门话题。事发地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新巴尔虎右旗新华书店经理回应称,当天两个孩子在店里看了半个多小时的书并且有打闹,店员因此才让孩子出去。目前两名涉事店员已被通报批评。

此事把新华书店弄得灰头土脸,无非两个背景使然。一则,公众对新华书店寄寓了深层的道义想象。检索百度可知:新华书店是中国国有图书发行企业,发行网点遍及全国城镇,在1937年4月24日成立于延安清凉山。换言之,新华书店不是一般的书店,它出身就自带国企光芒、还有闪亮的红色背景,那么,它本该在社会责任上“高人一等”,而不该在对顾客的态度上傲慢与偏见。何况,言辞激烈的对象还只是孩子而已。

书店,从来都应该是个“斯文在兹”的地方,它和图书馆、学校一样,承载着传播和传承文化的重要社会意义,更该有浓厚的人文关怀,即使是私营书店,也更该多思考自身的文化属性。历史上,新华书店、三联书店、商务印书馆、中华书局等等都是文化界如雷贯耳的名字,往来穿梭、驻足读书的大众乃至文化名人不可胜数。可现今,开书店如若只识“孔方兄”,不许看书,不买就撵走,这样的话,书店人文关怀要留给谁接手?

在阅读精神相对匮乏的现在,培养和呵护民众尤其是孩子们的阅读习惯显得尤为珍贵。这些年,实体书店行情并不太好。早在2011年,亚马逊的电子书销量正式超过其所有纸质书销量。然后,北京“第三极书局”、上海“季风书园”来福士店、广州三联书店天河店等书店相继停业。还有一些数字不能不说:从2010年到2014年,中国成年人人均纸质图书阅读量尽管由4.25本增长到4.56本,但这个数字,与韩国人的11本,俄罗斯超过20本,以色列最多62本相比,还是让人脸红的。2015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了“倡导全民阅读,建设书香社会”,引起两会政协委员和人大代表热议,这是中央高层对书籍、对阅读的重视。但是,民营书店没日子过,国企书店又睥睨万物,顶层设计牵挂的“全民阅读,书香社会”,难道只是说说而已?

在新华书店看书被撵,往小处说,这是对书本、对阅读缺乏敬畏心;若往大出说,这是对社会未来、对儿童权益缺乏同情心。“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自古以来,关爱孩子,便是全社会的价值共识。孩子喜欢玩游戏、爱犯错误,甚至是大人眼里的“熊孩子”;但,即便如此,我们依然要秉持宽宥之心,善待孩子,包容孩子。书店是成人的,也是孩子的,即便追逐的孩子妨碍了其他人的阅读,但,威吓不是唯一的选择,更非正当选择。试想,若因粗暴言辞而折损了孩子从小的阅读兴趣,这一时半刻的宁静,真是“公共利益最大化”的体现?当市场把功利思维写在脸上,还怪教育培养了“精致利己主义”?

孩子的另一个名字,便是“未来”。全社会都应该关心孩子的成长,学会优雅表达,善于悉心引导,全社会都来为孩子开启书籍和知识的殿堂——这个社会,才见温热,这个时代,才有光彩。(邓海建)

“书店看书被赶”背后是城市功能缺位

即时 | 2016-02-02 14:38

近日,一段视频引发关注,在呼伦贝尔一家新华书店,一家长与店员发生争执,起因是该女士的孩子在店内看书被撵。店员表示:“书店是卖书的地方,不是看书的地方,不买书就得出去。”

看书本是斯文事儿,“看书被赶”,着实令斯文扫地。但店员的说法,实际上折射出实体书店的困境和苦衷。尤其是当下,电子阅读、电商销售对于实体书店的冲击相当严重,很多书店难以为继,甚至亏本经营。假如书店还要成为免费图书馆,承受读者免费阅读的损耗,日子自然更不好过。所以,店员的行为虽令读书人感到遗憾,但似也在其经营权限之内。

其实,随着实体书店业态的改变,许多经营有道的实体书店正在向人文沙龙的方向转型,他们自然不会拒绝在书店读书的消费体验。

不过,书店看书被赶的背后,也暴露出公众读书需求的缺口。按理说,公众的读书需求本该从城市的公共图书馆那里得到低成本的满足,公共图书馆才应该是读者汇聚的场所。然而现实的情形却是,城市公共图书馆数量不多,对于许多住在其他城区的市民而言,是“远水难解近渴”。此外,相比书店在售的最新图书,图书馆的藏书往往陈旧老化,新书即便有之,也很难满足众多读者借阅的需求。

书店看书被赶,背后是城市人文功能的缺位,只有改变当前公共图书馆资源过度集中的状况,让“公共图书馆”走进社区,多开设流动图书馆,并及时引进最新图书,让公众能够方便快捷地接触最新图书咨询,并借阅到市场上的最新书籍。如果能够“零距离”“低成本”且“第一时间”满足公众的阅读需求,“书店蹭书”的尴尬才能有望真正消解。

“该不该在书店看书”是个伪问题

即时 | 2016-02-02 14:32

“这是新华书店,不是你看书的地方,是卖书的地方,不买书就得出去。”1月31日晚,一段名为“新华书店撵出看书孩子”的视频让“到底该不该在书店看书”成为热门话题。2月1日,事发地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新巴尔虎右旗新华书店经理姚芳称,当天两个孩子在店里看了半个多小时的书并且有打闹,店员因此才让孩子出去。目前两名涉事店员已被通报批评。(2月1日澎湃新闻网)

“新华书店不是看书的地方”,一语激起千层浪。网友的观点呈两极化,有人指责店员态度恶劣,打击了孩子的阅读热情,也毁了新华书店的招牌;也有人为书店鸣不平,书店不是公共图书馆,光看不买让书店吃不消。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争得一地鸡毛。

细看视频,不难发现,家长和店员之间有“斗气”的成分。都带着气,话不投机半句多,火药味四起,视频被传到网上,一下火了,争议也来了,最终只能彼此皆输。一方面,家长护犊心切,有得理不饶人之嫌,擅自将视频传到网上的做法多有不妥;另一方面,店员明显太小气,特别是反复强调“新华书店不是看书的地方”,更让人不敢恭维。

本来是一桩小事,结果因双方的不理智而升级为备受争议的公共事件,令人遗憾。目前,对孩子在书店待了三五分钟还是半小时、有没有追逐打闹行为等问题,双方各执一词,真相陷入“罗生门”。最终,无论是家长还是书店,都饱受质疑,谁也没有占到舆论的便宜。

现实中,实体书店经营困难是不争的事实,也的确存在一些“站读”、“抄书”甚至“拍书”等让书店头疼不已、损失不菲的现象。但要看到,出现这些问题是多个方面的原因造成的,比如书价贵读者买不起、公共图书馆缺位、公众阅读热情不高、部分读者不喜爱图书等原因。因此,书店不能简单地把经营困境迁怒于读者的只看不买。

事实上,“该不该在书店看书”是一个伪问题。卖瓜的还懂得让人尝尝甜不甜,卖书的咋能不让人先看看?如果真有哪家书店奉行“只能买,不能看”原则,估计马上会倒闭。因读者光看不买造成的损失,是书店必须承担的经营成本,只要读者不存在毁坏图书、影响他人等情况,书店就不该下“逐客令”,更不要说作为国企的新华书店了。再没有什么比读者的阅读热情更值得书店去好好珍惜与呵护的东西了。

在“互联网+”时代,实体书店要想走出困境必须转型,创新经营模式,提升服务质量,而不是把精力浪费在“该不该在书店看书”这个伪问题上。说到底,“孩子书店看书被撵”事件是实体书店凋敝的一个缩影,而转型依旧任重道远。(陈广江)

孩子看书被撵别只吐槽书店

即时 | 2016-02-02 08:00

近日,在内蒙古呼伦贝尔一家新华书店,一位女士与店员发生争执,起因是这位女士的孩子在店内看书不到5分钟被撵。店员称,“书店是卖书的地方,不是看书的地方,不买书就得出去”。

“不买书就得出去”,一句话引爆舆论。翻看网友言论,几乎一边倒地谴责这家书店只知“向钱看”。甚至,有人翻出杭州图书馆馆长褚树青的话做例证:“我无权拒绝他们入内读书,但您有权选择离开。”网友的情绪可以理解,店员的表态也很不妥,但书店毕竟不是图书馆,自主性和赢利性决定了其有权选择如何经营。

此事真正的问题,不是书店势利眼,而是公共图书馆的缺位。君不见,一到周末假期,很多书店就成了“托儿所”,书店往往还要承担维护秩序和图书损坏的成本。如果公共图书馆资源充足、分布均衡、位置方便,能对读者产生吸引力,谁还愿意在书店里蹲着或席地坐一天?

今日主笔 柏涛

少年书店看书被赶算歧视吗

即时 | 2016-02-02 07:47

【如果店员明知少年是来买书的,就是要赶他走不愿卖给他,那就算歧视,因为他自己也要付出代价。但是,如果店员断定拿书坐地上看的孩子不是来买书的,那么店员赶他走就只是一种自利选择罢了。】

近日,在呼伦贝尔一家新华书店,一家长与店员发生争执,起因是该女士的孩子在店内看书被撵。店员表示:“书店是卖书的地方,不是看书的地方,不买书就得出去。”(新华网2月1日)

我仔细看了网上流传的视频,这位母亲显然认为自己的孩子被书店欺负了,所以感到非常气愤。在视频中,她反复质问店员,看多久书算是看书而不是买书,是谁规定的?同时,她又反复向店员强调新华书店是什么单位。换言之,她认为新华书店不比私营书店,应该允许读者免费看书。

那位孩子到底是去书店看书还是买书,这牵涉到动机,不能随意判断;不过凭日常观察,假期去书店看书的孩子确实挺多的,席地而坐,把一本漫画书翻完再翻另一本。很多书店都容许这样的行为,或者只是将那些主要以图片为主的书单独设柜,不让孩子随便翻看。作为经营者,不同的书店有不同的经营策略,其实很正常。只不过,在很多书店允许顾客看书的情况下,这一家新华书店选择了拒绝,所以成了新闻。

拒绝读者免费看书,算不算一个好的经营策略,当然可以讨论。但是有一点,书店确实是卖书的地方,图书馆才是看书的地方,书给翻旧了、翻坏了是卖不掉的,房租是成本,水电也是成本。而且包括新华书店在内,无论国营还是私营,都有权独自决定自己的经营策略。此外,一个称职的书店店员,对于买书与看书的判断,不会胡乱作出,否则他的老板、上级早晚会开了他。

读者要求书店,哪怕是新华书店,像图书馆一样提供免费阅读服务,人家不提供拍视频发到网上,我是不太赞同的。扪心自问,很多逛实体书店的人,其实已经极少在店里买书了,要买也是记下书名,然后去网上订购,那些将假期没人带的孩子送去书店打发时间的家长,就更多了。当然,这是读者的权利和自由,但是,至少不应该那么理直气壮地“占便宜”,更不要将这样的理直气壮教给孩子。

很多人说,这是对小读者的歧视。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加里·贝克教授,以研究家庭、犯罪和歧视问题闻名,他给“歧视”下了这样的定义:只有当歧视者愿意放弃一定的利益,例如收入、利润、工资、或者享受,以便满足他个人的偏好时,才是歧视。以此对照少年书店内看书被赶事件,恐怕就算不得歧视了。

如果店员明知少年是来买书的,就是要赶他走不愿卖给他,那就算歧视,因为他自己也要付出代价。但是,如果店员断定拿书坐地上看的孩子不是来买书的,那么店员赶他走就只是一种自利选择罢了。所以,你可以说店员赶走读书少年太小气,不懂得经营,但还真不算歧视。

说点题外话,很多人其实还是很喜欢有书店可以逛逛的感觉,却因为网上买书更便宜很少在实体书店消费,其结果当然就是实体书店经营普遍艰难,以至于越开越少。所以,如果你去实体书店,免费翻了人家的书用了人家的电,不妨买一本,而不是理直气壮地要求“占便宜”。

@胡子民:“新华书店是卖书的地方,对吧?图书馆是看书的地方,对吧?看书上图书馆去看,对吧?”这种论调像在计划经济时代,一座柜台把买卖双方隔开,营业员在柜台里,顾客在柜台外,营业员像上帝,爱理不理,态度傲慢,顾客是受气包,忍辱负重,忍气吞声。但是,在市场经济环境下,买方想买什么,想挑选什么尽管任性。

@张传发:有的商场门口备有几辆木马,免费供孩子们骑着玩耍;有的楼盘销售处免费开放“儿童乐园”,人家图的是“聚集人气”。呼伦贝尔那家新华书店的店员难道连这一起码的道理也不懂?问题的根本所在,还是“官商作风”,对于店员来说可能是“反正,你买不买书,我工资照拿”。

@张魁兴:应该遏制新华书店“店大欺客”的行为,一个服务企业怎么能这样牛气冲天呢?我建议放开地方中小学教材经营权,实行招投标制,不要对新华书店实行保护政策了。现在民营书店处境艰难,新华书店“旱涝保收”还要欺客,是可忍孰不可忍!

比卖书更重要的是让孩子们爱上读书

即时 | 2016-02-01 17:20

“新华书店是卖书的地方,图书馆是看孩子的地方,新华书店不是看孩子的地方”…网友爆料:呼伦贝尔一新华书店,10岁孩子因看书未买被撵出!店员说:这是新华书店,不是你看书的地方,不买书就出去!(2月1日《成都商报》)

书店大门向所有人敞开,人人可进、人人可看,是现代书店平等服务理念的体现。但是,纵观如今各大书店,“站读帝”、“抄书族”挤满书店的各个角落,他们“驻守”书店,只看不买,书店俨然成了图书馆。尤其是在寒假里,一些家长把书店当成了看孩子的地方,把书店当成了“游乐场”,导致原该是安静的书店却时常被孩子们骚扰,耳边常是孩子的尖叫声、哭闹声,甚至一些孩子来回跑动还不够,还会穿着鞋子上凳子,然后爬到桌子上,更有甚者,有些图书被孩子写写画画面目全非,使书籍破烂不堪,让书店蒙受损失,陷入了管理尴尬。

书店遇上了熊孩子,作为经营方,当然有权利从管理的角度予以拒绝,以维护自身利益和真正的购书者权益不受损害。不过,生硬地拒绝看似解决了问题,却无助于全民阅读的养成,无助于书店的长远发展。一方面,在阅读权上孩子同成人一样平等,应受到尊重和保护,因而孩子们有自由进入书店的权利。而从全民阅读的高度来认识,培养全民的阅读兴趣,也必须坚持“从娃娃抓起”的原则。另一方面,孩子是书店未来的、长远的、潜在的客户,现在拒绝了一个孩子进入书店,将来就可能让一个孩子失去到书店买书的兴趣。

笔者建议,家长朋友们要从小加强对孩子的道德教育,教育孩子们自觉地遵守公共道德,特别是在书店、图书馆里在阅读书籍时要爱惜图书,不要阅读后影响再次销售。特别是要及时提醒孩子不能在书店里追逐打闹,维护好阅读环境,使书籍真正成为孩子们的良师益友。同时,书店管理者也要创新理念,给广大读者提供一个舒适、良好的购书、阅读环境,有条件的还可以为孩子们提供一个专门的阅读区。毕竟,于书店而言,比卖书更重要的是让孩子们爱上读书。只有社会各方都能这样长期坚持下去,“国人不读书”的现状才能真正破题,全民阅读的时代才能真正来临。

新华书店禁止看书,是变相的“强卖”

即时 | 2016-02-01 16:12

新华书店作为人们购书首选实体店本来应该是读书的乐园,人们在其中挑书看书和谐舒适,然而却有新华书店禁止看书还将孩子赶走实在是让人心寒。(2月1日中国网)

说起新华书店,相信大家都很熟悉,它是中国的全国连锁书店。而且,对于每一个中国人而言,这应该是最正规、最放心的书店了。不管买书,还是查阅,新华书店都堪称权威。然而,呼伦贝尔一新华书店,竟然因为10岁孩子“只看书不买书”而将其赶出书店,可谓引起公愤了。这样的新华书店,哪还有了开设的初衷,这种变相的“强卖”,更是玷污了书店这个神圣的场所。

新华书店,是为市民提供各类书籍的地方,更是供市民学习知识的海洋,怎能成为一味为钱的营利性场所?呼伦贝尔此新华书店的做法,一是违背了书店的初衷。在我们的印象中,新华书店更像是图书馆,更接近我们的生活。我们买书,因为它正规;我们查资料,因为它权威;我们去看书,因为它舒适。但这一切却因为“赶走小男孩”而变得不复存在了。

当然,这种做法对于10岁的孩子来讲,也是委屈和不安。去新华书店看书却不买,可能是因为家里困难实在拿不出钱来买,也可能是只是为了打发时间。所以说,这既可能是对孩子求知欲的打击;二来这可能是对看书的积极性的打击!当今社会,网络的普及和手机、iPad的应用,早已让人们习惯了“线上”生活。然而,小男孩可能也没料到,自己的“线下”看书,竟然招来了书店的轰赶,着实的委屈。

可以说,新华书店的做法,是变相的“强买强卖”,让人忍不住吐槽不已。但是,这也为政府部门了醒。在当今这个快速发展的社会,人们习惯了网上的日子,实体书店的赢利确实大大不如从前。但为了满足一部分人阅读的兴趣,实体书店的功能也不该舍弃,新华书店岂能只为了卖书而存在?当然,为市民提供一些休息或者看书看报的场所,丰富市民的业余生活,这也是和谐社会政府的应尽之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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