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段“奔驰女车主哭诉维权”的视频,让西安利之星汽车有限公司与奔驰中国陷入舆论漩涡。4月14日凌晨,西安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在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涉事4S店涉嫌质量问题已被立案调查,市场监管部门责成尽快退车退款。
这两天,奔驰女车主“哭诉维权”这一个案,迅速击中了很多有同样经历或感受的围观者,迅速向公共事件演变。若此事件中,瑕疵(漏油)形成于销售前,且经营者明知该车辆有瑕疵仍向消费者出售,应适用“三倍赔偿”条款。
奔驰女车主“哭诉维权”事件仍在发酵。所谓的金融服务费,就算是正常收费,起码也得明明白白地摆在台面上,让消费者知晓底数。如果这笔金融服务费属于暗箱操作,“转至私人账户”,且“没有发票”,购车合同则会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导致无效。
法治的市场经济,本不应有“店大欺客”的咄咄怪事。近日,一段“奔驰女车主哭诉维权”的视频,让西安利之星汽车有限公司与奔驰中国陷入舆论漩涡。纵然是手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等法规,面对店家的“选择性”回应,付钱埋单的消费者也很容易“吃亏”。
大企业、大品牌,不该是傲慢的代名词,更不应是监管的盲区。可见,“消费者是上帝”的说法,在一些企业尤其是大企业,不过是堂皇的说辞而已,并不能成为消费者维权的切实保障,或许有些企业并没有打算真正遵守。
我们已迈入消费为主导的经济发展模式,要想让消费者放心消费,就应彻底扭转不公平地位,将保护消费者权益放在首要位置,改善维权流程,打造一个公平公正、安全无虞的消费环境,对违反法律法规、破坏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依法予以严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