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大旗网上一个题为《武汉大学对待功勋教授果真寡情薄义》的帖子称,武汉大学的著名教授、设计学院院长张在元博士两年前患上罕见的神经元传导障碍,已经病危,然而武汉大学今年竟派员到他病床前,当着不能言语、靠呼吸机维生的张在元宣布:终止其与武汉大学的聘用合同,停止提供医疗费和住房。(11月7日《广州日报》)

此帖一出,反响强烈。众网友纷纷谴责武汉大学是“狡兔死 走狗烹,飞鸟尽,良弓藏”。大家的这种心情可以理解,但是,我们看问题不能只是凭借同情心,而把法律当成敝屣来对待。如果从“合理”的角度来说,武汉大学似乎是“缺德带冒烟”;然而,从“合法”的角度来看,武汉大学根本就是无可厚非。

武汉大学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严格依照合同办事,何错之有?聘用合同明确规定,张在元每年在学校工作时间不少于120天,即非全职聘用,其人事档案关系不在学校,亦不享受校内教职工住房及公费医疗等福利。同时,学校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薪酬中已经包含医疗保险等费用。2009年4月30日,张在元教授与学校的聘任合同到期,自然终止。这样做是卸磨杀驴吗?我说,绝对不是!虽然在张教授的病床前宣布终止聘用合同不近人情,但是,这也是必须要走的程序。依照你们网友的意思应该怎么办呢?莫非再聘用他四年?问题的关键是谁出钱?如果真要那样做的话师生能答应吗?

网友们不能站着说话不腰疼,谁不会说风凉话?在我看来,破口大骂武汉大学的网友简直就是五百铜钱对半分——二百五。说句良心话,武汉大学已经是难能可贵啦。2006年,张教授重病入院后,学校仍旧按原合同约定继续发放其薪酬用于其医疗和家属生活。截至2009年10月,学校除补贴16.5万元用于治疗外,已经垫付医疗费用68.6余万元。武汉大学没有印钞机,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已经拿出80多万元了,试问,有几个单位能这样做呢?

恻隐之心,人皆有之。我表明自己的观点,并不是老虎咬菩萨——没有人味,其实内心也十分同情张教授。想必张教授应该参加医保了吧?可是,医保这个东西就是马后炮,孩子死了才来奶——患者出院以后才能报销。窃以为,如果张教授家里实在拿不出钱来,不妨号召师生和各界人士捐款,筹集资金解决燃眉之急。指望医保,黄瓜菜都得凉啦。我曾经多次撰文抨击医保的这个弊端,可惜没人听。那么,今后类似的悲剧势必会一而再、再而三地上演。呜呼哀哉,我心如刀绞,悲愤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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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评论:病榻前的解聘令人心寒
??????????? “病危教授遭解聘”折射出啥??????????

观点PK:武汉大学是卸磨杀驴吗?

武汉大学著名教授、设计学院开创者张在元两年前患上罕见的神经元传导障碍,已经病危。4月30日,当时张教授只有老伴在身边,学校派人当面宣布解除合同。张教授当时就面色大变,老泪纵横。面对舆论批评,校方辩称张教授与学校的聘任合同到期,自然终止。并建议对方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有关劳动争议问题。(11月17日《广州日报》)

“狡兔死,走狗烹。飞鸟尽,良弓藏。”是不少网友对武大此举的评论,亦有人认为学校尽了责任。我则想起了剑桥大学与霍金的关系。

名著《时间简史》的作者史蒂芬·霍金,这位“尚在人世的最伟大的物理学家”,是一个瘫坐在轮椅上数十年,口不能言,只能靠电脑模拟器来表达思想的残疾人。1962年从牛津毕业后,霍金选择剑桥大学进一步深造并最终选择宇宙学。可就在确定研究方向一年后,这位年仅21岁的研究生被诊断患有罕见的、不可治愈的运动神经病,叫做肌萎缩性脊髓侧索硬化,“只能活两年半”。其肢体会越来越不听使唤,只有心脏、肺和大脑还能运转,到最后,心和肺也会逐渐衰竭。

不能不赞美剑桥大学对这个“只能活两年半”学子的厚爱。不仅允许他继续完成学业,1965年授予其博士学位,并进入冈维尔和凯厄斯学院任研究员。1977年,被任命为剑桥大学引力物理学教授。次年,获得世界理论物理研究的最高奖——爱因斯坦奖,并受聘为卢卡斯数学教授,这是剑桥大学最具盛名的教职。


正如媒体所称,这一系列动作无不显示了校方的先见之明和知人善任。笔者倒是以为,并非有什么先见之明,更多的原因在于剑桥拥有大海一样的胸襟,母亲一般的慈爱。这种胸襟与慈爱正是一个大学有别于其他社团和企业组织的根本,也是一所大学人本情怀最集中的体现。

可以想象,一个被医学断定只能存活两年的青年,所能活下去的仰靠只能是执著的理想。假如校方当初就劝霍金退学以养病,消极地等待死亡,结果会怎样,是不是会雪上加霜,从而掐断了他放飞理想的风筝线。再假如,即使取得了博士学位,依然为疾病所困,且随时有生命危险,校方如果劝他另谋高就,或嘱他安心养病,维持生命的延续,一个天才的物理学家同样会有夭折的可能。剑桥选择的伟大与高贵之处,与其说是对于人才,对于处于困顿中的人才之爱才若渴,不如说是对于一个处于生死线挣扎的人,一个渴望爱,并只能在爱中才能延续生命之人的一种悲悯情怀。其实,这也是大学之大的生命基础。这种爱越是博大精深,大学才能根深叶茂,挺拔屹立。

剑桥与霍金相依为命的关系,委实是一个明镜。武汉大学自然有理由按期解除在本校兼职的张在元教授的合同。但武大却是在错误的时间错误的地点以错误的方式解除了一个生命垂危患者的合同。“当着不能言语、靠呼吸机维生的张在元博士宣布:终止聘用合同,停止提供医疗费和住房。”网友称其为“薄情寡义”,一点儿也不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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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网帖曝武汉大学知名教授张在元病危遭校方解聘。校方派员到他病床前宣布:终止其与武汉大学的聘用合同,停止提供医疗费和住房。对此,武大宣传部回应称,按照聘用合同约定,张在元的医疗费用应由个人支付,建议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有关劳动争议问题。(相关报道见13版)

武大的这一做法,或许有着十足的理由,或者完全是按照程序处理,但无论如何,当这过于冰冷的一幕发生时,让很多人感到凄凉。

显然,对病榻前的解聘一事,仅诉诸于医疗保险的制度层面,是过于僵化的,特别是在当下医疗保险制度还不是非常健全之际,人们能从现行的医疗保险制度中找到理由来责怪医保制度的不完善,但若是如此,就易沦为就事论事的探讨,而看不到在病榻前送来解聘书的冷酷一面。

或许有人说,武大这么做也是情非得已,已经尽了自己的努力,毕竟为了张在元的病情,武大已经垫付了近百万元的费用,这话没错,但却不是武大这样一所有着人文精神的著名大学所应表现出来的姿态。正如有时法理上的充分,并不等于在情理上能过得了民意关。

试想,以张在元这样的知名度与如此之高的武大职位,尚能被武大弃之如敝履,那么要是换作平常人,换作武大普通的一员,那么他们岂非有更多的理由担心,武大是否会重演解聘张在元教授的一幕?更何况,就算是武大解聘张在元的理由充分,也不该于张在元病危之际,以解聘的方式给张在元当头一棒,这不是一所号称关注于人文精神,注重于人文情怀培养的大学所应做出来的行为。

进一步思考的话,或许武汉大学解聘张在元教授也有着自己的苦衷,但笔者以为,即使有再大的苦衷,也不该上演病榻前送解聘书的一幕,这一幕实在令人心灰意冷。以这样的冷漠,我们的大学如何去教育那些莘莘学子们?又如何去培育他们的人文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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