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应让商人掏钱进政协,这会让广大人民群众失去信心。”在30日的广东政协会议分组讨论中,有委员针对“掏钱进政协”的现状提出意见,直言政协有其政治性本质,具体经济问题应在工商业联合会里解决(1月31日《广州日报》)。

“掏钱进政协”确实影响很坏,但我认为,比“掏钱进政协”对政协的形象影响更大的还是腐败。就在这次会议上,大家坦称“有些人把政协看成‘瘟疫’似的,躲得远远的”,不愿参加政协的活动,原因是广东省原政协主席陈绍基“出事”了。

简单地说腐败影响了政协的形象是不准确的,实质问题是政协为贪官背了“黑锅”。按照常人理解,政协虽然有权,但主要是政治权力,没有具体的人权财权,权钱交易的条件不足,发生腐败不容易,怎么会成为腐败多发区呢?其实,绝大多数政协官员成为腐败分子,其罪行大都发生在担任政协职务之前,只是到了政协之后“事发”而已。如天津市原政协主席宋平顺、陕西省原政协副主席庞家钰等等。

政协为贪官背黑锅,可能有两方面原因:一是当这些官员实权在握时,即使他们被人举报,他们也能“摆平”各方关系“化险为夷”;一旦离开实权岗位到了政协,上述条件丧失了,问题一暴露,就无法掩盖了。二是一段时间以来,一些地方人为地降低了政协的标准,把那些因年龄、政绩、口碑等不能继续留任或提拔的人安排到政协,既忽视了政协本身的职能发挥,也忽视了对干部的考察,只是作为一个“安置”的地方,让他们“退下来”,这就为政协替贪官背黑锅埋下了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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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广州日报》昨日报道,1月30日,在广东省政协会议分组讨论时,民盟广东省委文化委员会主任余庆安认为,改革开放超过30年,新阶层社会人士也应该进入参与政协事务,但不能将此错误理解成赚钱能力强就能进政协,“不应该让商人掏钱进政协”。

余庆安委员这样说,肯定是有依据的。而且还不是偶尔的一例两例,否则余庆安委员也不会这样郑重其事地提出来。那么,以广东为例,到底有多少人掏钱进了政协?进了哪几级政协?广东以外的省(区)呢?还有,一个人想进政协要掏多少钱?进省政协和市政协或是县政协的价码应该有区别吧?这些钱存在哪里?开销在哪里?

这些疑问,在报道中,余庆安委员都没有说,但是,余庆安对《广州日报》记者说的一句话值得注意:“某些地方性政协组织确实存在此情况,这是由于个别党政领导之中出了问题。”“要是让人民知道这种情况,对人民政协组织的影响不好,对国家形象也有坏影响。广大人民群众容易失去信心,心里感觉很凉。”

显然,余庆安委员有顾虑,才没有披露他所了解的“掏钱进政协”的具体情况。“要是让人民知道这种情况……”——这就是说,“人民”目前基本上不知道“这种情况”。

政协的主要职责是参政议政,是代表人民履行民主监督,政协自身的工作应该向群众公开、透明;现在好了,连政协都向群众“保密”了,群众监督政府的途径变成了屏障,,群众还能对政协抱有希望吗?政协还能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吗?


那么,余庆安委员所说的“个别党政领导”又是谁呢?《广州日报》的这篇报道接下来就转到另一内容:广东省政协在陈绍基案后一度进入“史上最困难”时期。

陈绍基原是广东省政协主席,2009年4月被“双规”。查阅了一些相关报道后,没有找到陈绍基有关“掏钱进政协”的事实(跟“掏钱”有关的事实倒是有的),但是,对什么时期才是广东省政协“史上最困难”的时期,有一点不同看法,即广东省政协的“史上最困难”时期,不是陈绍基案发后,而是案发前,即陈绍基还在省政协主席任上。

据《经济观察报》2009年4月25日报道,陈绍基任广东省政协主席时,对参政议政、民主监督不感兴趣,却与广东很多房地产大佬关系密切。

在外界看来,政协不能履行自己的职责,才是“史上最困难”时期。但是,陈绍基案发后,广东省政协内部觉得“灰头土脸”,脸上无光,才觉得现在是“史上最困难”时期——这种认识跟人民的看法是有距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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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年,从地方“两会”到全国“两会”雷人提案不断,政协委员参会时或缺席,或提出毫无操作性的提案,也屡让舆论哗然。更让人闹心的是,一些身为政协委员的商界精英也屡次公然为自身行业利益摇旗呐喊,却对大众福祉置若罔闻。这些做法都让人困惑。

困惑之外,一条越来越清晰的权力路径却逐渐铺展开来——政协委员正成为一种身份一份荣誉,并渐渐形成一股政治话语权。于是,头戴这顶花翎,成了很多社会精英的梦想,其中不乏有钱的商人。

1月30日,广东省政协委员余庆安表示,改革开放超过30年,新阶层社会人士也该进入参与政协事务,但不能将此错误理解成赚钱能力强就能进政协,“不该让商人掏钱进政协,这会让广大人民群众失去信心”。(1月31日《广州日报》)

商人掏钱就可进政协,其间“金钱政治”魅影若隐若现。尽管从法律意义上说,政协只有议政权,但这并不影响它在权力场域的发声重量。事实上,很多政协委员正是通过自己的政治乃至行业精英身份,从而对权力决策间接产生影响。也因此,商人掏钱进政协,实际也正是购买权力的一种方式。能用金钱购买权力,其中有商人利益需求,自然也有腐败滋生的土壤。其实,不管是“政协委员究竟代表谁”的争议,还是对“商人掏钱进政协”的质疑,其实质都指向了一个问题:政协委员究竟是怎么诞生的?


从法律程序上来讲,如果说人大代表是通过选举产生,那么政协委员就更似一种“吸收”。有人曾总结出政协委员构成的三大特征:老板多、明星多、冠军多。的确,从现实看,政协委员的产生更像一种精英选拔,他们一般先由各单位提名推荐,然后报经政协常委协商通过,最后向社会公布即可。很大程度上,很多政协委员并不主动报名争取,他们进入政协叫接受邀请参政议政。在这个过程中,尽管许多社会精英、明星进入政协,为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带来一股新风,但却也为议政不专业、监督不积极、为自我利益呐喊等埋下伏笔。

选拔精英参政议政没有问题。问题是如果这只是一种被动选拔的权力行使,或者当这种被动的身份最终只是演化成一种荣誉、自我利益诉求的象征,那这种权力就极有可能变异。就像“商人掏钱进政协”,实际就正是将这种参政议政的权力,赤裸裸地变现,并最终成为商人实现自我利益诉求的一种手段。而这种一味对精英盲目吸收的模式,实际也为“商人掏钱进政协”提供了门票。在一切以金钱作为度量衡的语境里,谁敢说有钱的商人不是行业精英?谁又会去查这种对精英的吸收是否存在某种交易呢?


政协委员的产生过程本身运行的就是一套精英逻辑,其并没有认真考虑委员自身参政议政能力或责任心。正是在这种精英通吃的土壤下,被称为精英的商人可以掏钱进入,然后为自己的诉求摇旗呐喊。就像余庆安所说的,商人有企业问题需要解决,工商业联合会也可以解决具体经济问题,“政协不是解决具体经济问题的平台。”这实际上就很能说明,如今的政协更多地被企业精英当作了解决自我利益、实现自我诉求的平台。

而越来越多在“两会”前夕组织的商业游说活动,实际上也正昭示着,这种企图用商业游说,获得政治话语权并影响公共决策的模式,正在成为商人实现利益诉求的新方式。这种利益诉求带来的交易可能导致腐败,普通民众声音也可能在此消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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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广东两会上,民盟广东省委文化委员会主任余庆安认为,改革开放超过30年,新阶层社会人士也应该进入参与政协事务,但不能将此错误理解成赚钱能力强就能进政协,“不应该让商人掏钱进政协”。余庆安对记者说,“某些地方性政协组织确实存在此情况,这是由于个别党政领导之中出了问题。”(1月31日《广州日报》)

余安庆委员的观点中,实际上包含了两种情况,那就是商人进政协和掏钱进政协。既然如此,就很难一口断定这两者都对或者都错,而是需要区别看待具体分析。

首先来看,商人能不能进政协?商人的更书面化的称谓应该是工商界人士,他们中的民营企业家又被称为新社会阶层。作为统一战线组织的政协,其职能是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相应地其成员也就包括了民主党派人士、人民团体代表、各民族和社会各界别代表以及特邀代表。商人如果加入了民主党派,那么他们进政协自然是没有问题的。即便不是民主党派成员,他们依然可以作为工商界别代表或特邀代表参加政协,这符合政协章程和宪法的基本精神,并不存在特殊悬疑。

真正值得讨论的恐怕还是掏钱进政协的问题。政协委员有着明确的产生程序,包括提名推荐、协商确定建议名单、表决通过和向社会公布等基本环节。很显然这应该是一个严肃的和公共的运作过程,其间并不存在要政协委员本人上交费用之类的要求。所谓“掏钱进政协”,无论是委员主动还是被动,无论是钱掏给了某个组织还是个人,都逃不掉腐败的嫌疑。从本质上说,它跟买官卖官并无太大区别。同样是权钱交易,买官卖官交易的是官帽,掏钱进政协交易的是政协委员的头衔。


在商人进政协与掏钱进政协之间,要反对的显然是涉嫌腐败的掏钱进政协。少数商人之所以甘愿破财获得一个政协委员的身份,其目的不过是要挣得一个所谓“红顶子”,一方面可以在日后的经营中获得一份额外的社会资本,一方面也可以在不法勾当暴露时用于自保。而“个别党政领导”乐于投其所好,这背后除了贪腐邪念之外,并无太多值得挖掘的动机。但是,掏钱进政协恐怕并不能作为商人进政协的主流和常态。在一个以经济发展为主旋律的时代,商人通过进入政协参政议政并发出他们的诉求,应该算是一种很正常很自然的现象。

也许人们忧虑的是商人的声音过于强大,这完全可以通过合理设置界别代表方案的途径来调整。一些商人在地方两会上的出格言论,也的确引发过全社会的侧目,但是只要能够保证平台是开放的,言论是自由的,任何出格言论都会在公共舆论空间中得到批评性回应。而所谓参政议政的水平,也需要在具体的实践中去提高,而不能成为阻止商人进政协的理由。掏钱进政协的问题说到底是腐败问题,理应以反腐败的措施进行治理。商人进政协与掏钱进政协不能有意无意地混同起来,否则很有可能引发和加重社会对一个阶层的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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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林:商人掏钱进政协缘于政府公司化

新阶层社会人士应进入参与政协,但不能将此错误理解成赚钱能力强就能进政协,应该考察其参政议政水平,以及民主协商水平。“不应让商人掏钱进政协,这会让广大人民群众失去信心。”在近日广东省政协会议分组讨论中,有委员针对“新阶层社会人士加入政协”的现状提出意见。(见1月31日《广州日报》)

商人掏钱进政协的问题由来已久,在不少地方已非潜规则而成为明规则:谁企业大、谁赚钱多谁就能进政协,甚至谁掏钱多谁就能当委员,政协已成为商人的PARTY和老板们的俱乐部。花钱进政协的老板们,有的只是看中红顶身份而对参政议政毫无兴趣,有的只站在本阶层立场发言,有的因为缺乏议政能力而无能履职,这样的“商圈化”倾向正不断降低政协的民主监督功能,侵蚀着政协的政治性本质。

“商人掏钱进政协”不是一个孤立的政治现象,而与近年来政府日趋严重的公司化现象密切相关——什么能赚钱就搞什么,谁有钱就围着谁转,把利润最大化置于一切之上,以经济人思维进行公共管理——这种惟利是图的取向下,政府必定是嫌贫爱富,因为富人对GDP的贡献大,富人能给他们带来更多政绩,老板们能给他们钱。

利益是需要交换的,他们拿什么去与商人朋友们交友和交换呢?除了手中的权力,除了教育、医疗、培训等公共资源外(商人子女入学优先,商人就医有VIP通道,专门对富二代进行培训),还有的就是名誉资源——政协委员身份就是其中之一。加上富人需要政协委员这个接近权力、提升身份的红顶符号,你要钱,我要名,于是双方一拍即合。

在政府巨大的趋利倾向下,拿什么去阻止“商人掏钱进政协”呢?必须对进政协的资格进行约束,对政协委员的身份设立门槛,将有没有民主协商和参政议政能力作为标准。目前“政协章程”中对政协委员的产生基本没有参政能力上的约束,提名推荐然后协商一下再走个表决程序,就可以成为政协委员了。没有标准,没有制度约束,谁进谁不进,一切都由领导去自由裁量,领导掌握着邀请权和推荐权,他们必然安排那些能给他们带来最大利益的人进来。(来源:珠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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