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官员“扎堆”的现象已成为社会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减副”将是一场显规则与潜规则的较量。
中组部、中编办的文件明确指出部分地方政府配备了助理职务,副秘书长职务过多的问题比较突出,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要求各省区市政府原则上不配备省长(主席、市长)助理,省级以下政府不配助理。这已经是非常正式的“显规则”了,我们有理由说,这样的规定出台是一场胜利。
这样的胜利是乐观的,但我们却不能不正视其背后“潜规则”的作用。那就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上级要求减掉一定数量的市副秘长、副县长,去掉助理职务,对下面来说,这也没啥可难的。只是,那些去掉的人又会作怎样的安排呢?当然不会让他们下岗,也不可能给他们降级,毕竟人家没有犯错误,也没有不称职。更何况,这些人也都是一定级别的领导,出路怎么可能吃亏呢?既然上级的大政策不可违,那就想点法子——把下面的位子挪动挪动吧!市里的副秘书长往县里调,这种调动当然不是降级使用,而是重用或者是升职;还不行,上面盯着实职副职,那就多安排几个虚职,后面再加个括弧写上享受某某级别待遇;再不成,党政部门上级盯得紧,那就往人大、政协去安排;实在没法,就创造出一个新的职务名称,诸如“顾问”什么的。下有对策的潜规则不除,政令畅通只是表象,实则是政令不畅。
“减副”,必须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潜规则一同清除。“减副”,到底谁胜谁负,犹未可知。就目前而言,“减副”能否减个彻底,有赖于官场“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成为现实。而这,不仅需要制度的构建,更要有一种遵从显规则意识的官场文化的构建。
(江西 王玉初)
'/>中组部的文件通知,最后两年内能在多大程度上解决副职超编,自然要等实践来检验。曾记得国务院还有个机构编制办公室,其使命是什么,实现了多少,至今还没有下文。吉林省6位省政府副秘书长被免职后,被安排去了哪里,级别和待遇变化了没有,他们如何心理平衡,如何被说服安排的,想必是吉林省“减副”工作绕不过去的话题,也是大众的话题。其实,就中国人思维的灵活性来说,“减副”恐怕相对不是最难。
譬如,免去的省政府副秘书长,可以叫“副厅级秘书”,排在秘书长之后。据说某省有十名政协副主席,可以免去6个副主席,改名为“名誉主席”或者“名誉副主席”,权力和待遇不变。可以想见,在中组部的坚决要求下,用两年时间“减副”,很有可能提前完成任务。
然而,副职减了,机构还是那样臃肿,“精官简政”的目的没有达到,因为这些级别的官员“一个也没有少”。国家财政的三分之一或者更多,还是消耗在行政费用上。不妨再晒一晒中国历代民官比例:西汉是7945比1,唐朝是2927比1,明朝是2299比1,清朝是911比1,11年前是40比1,现在是26比1。不知道延安时期提出“精兵简政”的时候,民和官的比例是多少,恐怕没有26比1这么高吧。
很显然,“减副”不容易,“减负”更不容易;“减副”很重要,“减负”更加重要。如果只在副职官员的名称上玩玩花样,或者把副职官员的位置从此处位移到彼处,那么日益相对贫困化的老百姓们,负担依然是那样不堪重负。什么启动内需消费,什么经济结构转型,什么改善国民福利,都将成为镜花水月,海市蜃楼,因为国家财政还是大量地、没有节制地耗费在极其高昂的行政费用上。
有人总结“副职超员,官员冗余,机构臃肿”的四大原因,“先进入后调出”、“重点地方重点部门负责人进班子”、“党政加强对某项工作的领导”、机构改革“妥善”安置官员工作。其实这些都还不是根本的原因,根本原因是行政费用没有限制,管钱的和用钱的同为一人。如果人大把国家各级政府收缴的税赋和杂费管理起来,在人民监督下拨给限额的行政费用,官员多了,官员收入自然减少,那么想臃肿也不太可能。
'/>4月24日,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下称中编办)在江苏南通召开“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评估”试点工作现场会,引起广泛关注。
早在今年1月,中组部、中编办下发了《虎扑篮球:规范地方政府助理和副秘书长配备问题的通知》,要求各省、区、市政府原则上不配备省长(主席、市长)助理,省级以下政府不配助理,超编配备的,两年内予以消化处理。
部分地方政府配备助理职务、副秘书长职务过多,群众颇多非议。一方面,中央三令五申,要求不断精简各级政府机构;另一方面,超编现象在一些地方政府,尤其是基层普遍存在,更有甚者,“几十匹马拉一辆车”。
据报道,河南省郸城县公安局领导班子成员有16人,超过公安部;湖南省石门县县委常委16名,正副县长12名……
机构臃肿、将多兵少,严重影响了行政效率,也造成公共资源的极大浪费。一个地级市正常情况下,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四大班子配备副厅级干部40人以上,党委和政府还配有正副秘书长若干名,再加上副市级干部等所谓“地方粮票”,领导班子人数之多,足可以列一个方队。每位领导又都配有秘书、司机(虽然不符合有关要求),既增加了行政成本,又降低了工作效率。
小政府大社会,是政府自身改革的目标和方向。此次,中组部、中编办联合启动的“减副”行动,虽然困难不小,人们还是充满期待。而要让群众的期待不“落空”,很重要的一点,是既要按照中央要求“严格瘦身”,也要对政府机构进行“全面体检”,以防敷衍了事。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是政令畅通的大敌,“精官简政”也一样。以往精简机构,没走出“精简—膨胀—再精简—再膨胀”的怪圈,就在于“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就像在水里摁皮球,摁下去有多深,反弹就有多高。中央要求“减副”,副职少了、助理不能叫了,就设置一批“副市级干部”、“副县级干部”、副市级调研员……地方粮票,一样好使。这种按下葫芦起来瓢的现象,应该警惕。
超编和副职过多,与“问责”不严有关。《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2007年5月1日起实施)中明确规定:“擅自超职数、超规格配备领导成员的”,“由机构编制管理机关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各级组织、编制部门不妨对照检查一下,“谁提拔谁负责”,刹住“领导班子排成排、列方队”的风气。
要确保“减副”不反弹,关键还在于政府的职能能否转变,在于监督制约的机制能否到位。
'/>23日,有网友曝光湖南常德石门县人民政府领导班子成员配置竟是1正11副。
26日,常德市委组织部门向外界作出解释,称增配的6人系因“政策性安排”和“挂职”等因素造成,配置并未违反职数配备的原则。
常德市委组织部可谓反应迅速,而且解释得有理有据,体现了相当高的行政效率和行政能力。
该解释通过详细的分析和论证,既承认了县领导班子增配6人的事实,但同时又得出了一个令人啼笑皆非的结论———这个省级贫困县有11个副县长并未违反原则。
如果这样的事实没有违反原则,那么,我们的原则或许已经不能算是一个真正的好原则,或者说,原则一旦被变通和走样,也就显得不再那么“有原则”了。
根据常德市委组织部的解释,增配的6人都是由于“政策性安排”和“挂职”等因素造成的,是有文件依据和明确规定的。常德市的意思是,这样一来就不算违反原则了。但是如果换个角度来看,他们此时所依仗的这些文件依据和规定,何尝不是为了对付前面原则的原则?
既然原则这么多,那就必须排出个长幼尊卑来。事实上,任何部门和单位依仗的原则,都应该服从于《行政组织法》的基本原则。《行政组织法》的三项基本原则,其中第三条就是:行政机关的组织建设,实行精简的原则。
无论有什么文件依据和明确规定,搞出这么多副县长来,无疑都是与精简的基本原则相背离的,也是与民心所盼相背离的。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说的或许就是这种现象吧。
再说,既然是原则,就应该坚决维护原则的严肃性。而超额增配6人却不违反原则,这样的言论本身就充满了对原则的不屑。副职超员、官员冗余、机构臃肿,地方政府屡屡瘦身不成,其中很大的原因,没准儿就是由于原则得不到贯彻和尊重所致。
今年1月12日,中组部、中编办下发的《虎扑篮球:规范地方政府助理和副秘书长配备问题的通知》,可以看做是为全国性的“减副”拉开了序幕。这项工作首要对付的,就是那些让原则走形的低级别“原则”,从而还真正的原则以应有的尊严和地位。
一个省级贫困县的副县长人数,居然可以组成一支足球队,对于这样一个让该县百姓愤慨的事实,常德市委组织部作出的解释中并没有太多的歉意,暂时也看不出有人会为这样的事负责。
从上面这个事实看得出来,《行政组织法》的基本原则之所以得不到尊重,或许和因为“不尊重原则付出的成本太低”有关。某省曾一次免掉6个副秘书长,被称为“大刀阔斧的减副”,但却没有人提及被免掉的那些副秘书长们都是怎么被任用的,或许那里面还是有些学问的。
同样一个事件,从不同的角度进行解读,有可能是让人愤慨的负面新闻,也可能是令人振奋的政绩。这其实就是没有原则的突出表现。
从这个意义上说,必须让那些大肆分发官帽的人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为违反原则的事实负责。只有这样,负责的人多了,原则才会被人尊重,也才会让那些想出各种变通办法玩弄原则的人失去生存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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