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大连市委、市政府做出决定,责令庄河市委副书记、市长孙明辞去中共庄河市委副书记、庄河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其中,责令其辞去庄河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办理。

这里的“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大概指的是人大接受指令后启动的程序形式。孙明市长是犯了错的,错在“对4月13日海洋等社区居民到庄河市政府集体上访事件处置失当,造成恶劣影响”。其时,两个村庄的村民为反映村干部涉嫌腐败的问题,在市政府门口下跪要求市长出面接待,但遭到了拒绝。大连市委、市政府的处置决策,应该说反应比较快。对孙明问责显然是正确的——— 每一次下跪事件都需要认真对待,仅凭漠视群众集体下跪这一条,就必须问责。

那里发生了“群体事件”,再具体、确切一点的说法,那是一次“群跪事件”,并且是“大规模群跪事件”。继而,此事在传媒和网络互动中成为舆论热点,形成了全国性的“网络群体事件”,这就是“恶劣影响”的表现和证明了。迄今未见孙明市长其他劣迹曝光,也就是说,他的市长位子,是被老百姓的一次集体下跪跪掉的。

这是中国第一个被“跪掉”的官员,大约也是中国特色。人民的膝盖似乎有点用,终于跪掉了一个芝麻官的位子。或许,大规模下跪还不至于跪掉一个官员的级别和待遇,或许,隔段时间原市长将另有重任,但这一跪毕竟小有成效,其成效还出人意外——— 村民们本想跪掉村官,他们没想到把市长给跪掉了。

村民集体下跪事件传开后,网上许多人表示了对村民、农民的鄙视,说他们“骨质疏松”、“人格自残”等等。我看,这种说法表现了公众公民意识的觉醒,说明许多人对权力与民众应有之关系有了正确的、理想化的理解;不过,要是说农民的骨头格外软、人格特别贱,这就不客观了。

农民,对下跪很看重,该跪不该跪,比城里人更讲究。中国所谓的跪的传统礼数,其实主要由农民成章法、成系统地维系着。中国人对官员的下跪史,不仅专属于农民,市民也是这种历史的创造者和继承者。

有论者说这次村民集体下跪是“空前”的,这是不熟悉历史的缘故。上世纪70年代末,曾发生过这样一件事:约1500名云南知青跪倒在中央慰问团成员面前,发出震天动地、撕心裂肺的哭叫。这些人,可是疯狂喊万岁、疯狂造过反的红卫兵,都是血气方刚的城市青年。

没人愿意对官员下跪,大家都知道这有失尊严,下跪本出于万般无奈。这种表达,在恳求权力的同时抗议权力,也是为博取更高权力和社会舆论的同情:我们实在没出路了,你们还要我们怎么样!你们还能对我们怎么样!

市长的职责中并没有监管村官这一条,下级官员在这里本应担负直接责任。要论间接责任,在一地拥权更重的书记,责任也该更大一些。但是,村民的要求是见市长,这的确是对体制无知的表现。想来这市长也够倒霉,村民以为他最灵、他最大,而实际上并非如此。

民跪官的事情实际上时常发生,“群跪事件”也不罕见,连官员斥责下跪群众“别有用心”的事情也曾有过。只不过,那些事件没像这次一样被传播、被“网攻”。庄河市市长对这一次群众下跪的反应不当负责任,但无法对“下跪政治”和“民跪官”现象负责——— 这个责任,只能由体制来承担。

官员不是被人民选出来,才有了被人民“跪下来”的一丝可能。公民不跪,是因为不需要跪;下跪当然跪不出尊严、高贵和权利,但这一跪足可证明逼迫人民对其下跪的权力,是何等的下作。

庄河市群跪事件及其处置,对官员会有所警示。他们会准备某些技术性应急措施,比如遭遇群跪事件的时候会出面,会做动情演说,甚至可能会“以跪对跪”。而这些技术措施,其战略目标还是为了让群众“可持续跪着”。

落实人民监督权、评价权的过程,即尊严和权利回归的过程。这个过程不发生,民众的膝盖总是软的,不可能硬起来、站起来。不必嘲笑跪倒在地上的农民——— 嘲笑者,你实际上也一直跪着。   (作者系知名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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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庄河市上千民众因土地补偿问题在市政府门前集体下跪一事经网络披露后,大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庄河市市长孙明因对事件处置失当,被大连市委市政府责令辞职。(4月25日人民网)

看了这新闻,感觉民众上访时持下跪的姿势,既必要又可行。

首先是必要性。民国建立后,晚清最激进的改革家康有为对共和以来免除跪拜大礼极表不满,说:不敬天,不敬教主,则中国人“留此膝以傲慢何为也”。康圣人的意思是,膝盖就是用来跪的,留着它以示傲慢很没劲。只不过,康圣人认为中国民众跪拜的对象应该是老天爷与孔教主。这一点圣人错了,民众可以不跪天,也可以不跪教主,但是却必得跪官府。这一跪,清官立马儿就现身了。虽然庄河市委、市政府当时没有现身,但是在上级领导的“严肃批评”下,他们改正了作风,提高了速度,不但下跪民众所反映的事情正在规范有序中进行,就连其他各项工作也正在积极推进之中。

其次是可行性。对于中国民众来讲,日常的吃喝拉撒睡都成了高风险活动,更别提出门上访了。一不小心,你就非法了。我不知道,辽宁的上访条例是怎么规定的,我只知道《北京市信访条例(修订草案)》对原先的老条例进行了细化和创新。比如,建议百姓最好不要出门上访,而应该在家里发邮件、写信。再比如,上访不得超过五人,不得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及其周边、公共场所非法聚集、滋事,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拦截公务车辆,堵塞、阻断交通,或者以自杀、自伤、自残相威胁。不用说,全国各地的信访条例只会比北京信访条例更细化更创新而不会更差。对照这些条例,我们会发现,下跪虽然也有风险,但是风险系数偏低。至少条例中没有规定,上访民众不得下跪。事实上,全国各地发生的相关新闻也证明了这一点。重庆开县那个农妇殷先琼,跪求保安欲进县政府,虽然被保安给踢出来了,但是至少没被定性为非法,也没被送进精神病院。广西东兰旱区挑水老人跪求政府修路,虽然事后政府声明,当地并不缺水,挑水老人跪求画面为事先“导演”。但是对于村民级的两位导演,当地政府表示不会予以任何形式的追究。相形之下,湖北十堰市市民彭宝泉就惨了,先是被公安机关送进精神病院;后说他非法聚集——领着20多人在某酒店门口聚集,影响了酒店正常经营和公共秩序;再后说他非法集资——收上访者万元……看来,这都是没有下跪的坏处。

下跪虽然有诸多好处,但我还是有些担心。第一,担心信访条例的修改,在不得“以自杀、自伤、自残相威胁”之后,加上一句,“更不得以下跪相威胁”。那样的话,百姓下跪的权利都没了,则真应了圣人之言:“留此傲慢膝盖何为”?第二,担心干群形象。主人动不动给仆人下跪,则主人与仆人形象是否得重新定位?第三,政府刚刚承诺,要让百姓过得更有尊严。百姓咋这么不争气不配合呢?

(作者为大学教师、评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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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大连市委、市政府24日作出决定,根据《虎扑篮球: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责令庄河市委副书记、市长孙明辞去现任职务,并对其实施问责。(4月25日新华网)

“千人下跪”在政府门前,市长连一面都不见,这太藐视民意,这种人当市长完全不合格;更何况,该市出现那样严重的侵害群众权益问题得不到解决而引发“千人下跪”,做市长的也是难辞其咎。那么,上级机关对其严厉问责、责令其辞职是十分必要的。

然而,责令辞职的原因,听起来却令人费解——大连市委、市政府认为庄河市市长孙明对事件处置失当,造成恶劣影响,应负主要责任。“处置不当”指的应该是没有正确处理群众上访;而“恶劣影响”指的一定是媒体曝光和“引发网络上议论”了?如果这件事不曾被“热炒”成舆论事件,也就无所谓“恶劣影响”了,是不是市长的责任就小得多了呢?这个问题是很值得玩味的。

现在,上级对下级组织和官员的要求以及各种问责规定里,“造成恶劣影响”出现的频率很高;也正因如此,地方和基层官员对“恶劣影响”的问题极度敏感和惶恐不安,因而在避免出现“恶劣影响”的问题上,往往比解决问题、化解矛盾下的工夫更大。于是,一些基层官员才不顾一切地截访、打压群众投诉,防记者、删帖、跨省抓捕网民等等“维稳”举措也是屡见不鲜。假如,当初庄河市能够把这一事件打压在萌芽状态,以种种莫须有的名义拦截上访群众于路途,甚至采取我们已经见怪不怪的极端手段恫吓压制;假如当地动用一切“公关”能量封媒体的嘴,狂删网络的帖子,“恶劣影响”或许不会发生,或降至更低程度,市长的责任会不会就减轻了许多呢?

最重视的不是问题的产生与矛盾的多少,而是有无“恶劣影响”,这是目前地方官员普遍存在的一种病态的思维方式或原则。病态原则下,一方面是群众信奉“闹大了才有人管”;另一方面是官员们坚信只要“捂得住”就没事。如此博弈之后,矛盾越积越深、愈演愈烈也就不奇怪了,奇怪的是地方总是乐此不疲地将“造成恶劣影响”当成问责的一大“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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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2日,《南方日报》以 “中央党校教授称基层警力被滥用干部调研遭摆布”为题,报道了中央党校教授王贵秀对当前少数领导干部脱离群众,欺上瞒下等现象的担忧。他说,“目前有些干部脱离群众太厉害了,群众想见领导一面都很难”。“一些领导干部不仅不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甚至滥用手中的权力打压群众,如果不能扭转这种歪风,是很可怕的。”

似乎是为了印证中央党校这位教授的看法,两天前,我们在《潇湘晨报》里看到了这样一幅画面有大批群众在辽宁庄河市人民政府大楼门口集体下跪。这些下跪群众是当地两个村庄的村民,他们到庄河市政府门口反映村干部涉嫌腐败的问题,要求市长出面接待,但遭到拒绝。

这一画面简直成了一个标本,仔细分析起来,我们至少可以从中得到如下几方面信息:

一、最基层的乡一级政府已经不被信任。如果这个乡政府没有瘫痪,如果正常的利益诉求渠道和司法救济渠道没有被堵塞,那么,说明在乡镇这一级,干群关系已经相当恶化。这样的例子,在最近的媒体上接二连三。先是河南睢县一老农因为拿了乡长的水杯喝水而起了冲突,竟被乡长喊来民警拘留了7天。接着是河南新郑市辛店镇一农妇因不满镇政府征地补偿,对镇委副书记说她是 “母老虎”作了一句回骂,结果也被抓走了。可见基层警力滥用的随意化多么严重。警察几乎沦为官员的家丁,这种现象,更加重和放大了官民情感的裂痕。

二、领导高高在上,不愿深入群众。庄河市只是一个县级市,如果一个县太爷都不能或不愿意深入乡镇,足见其官僚主义作风何等严重。这不禁让人想起早年的县委书记的榜样焦裕禄。那时候,交通设施和生活条件远不如现在,但焦裕禄却能拖着病体跑遍全县的山山水水,其工作作风和群众感情与现在的官员比,相差何止十万八千里。

三、领导麻木冷漠,没有群众感情。为了表达反腐诉求,群众跪求市长,居然遭到拒绝,人们不禁要问,领导们整天忙忙碌碌,都忙碌些什么?和老百姓有什么关系?

当然,一些官员也会下乡,但那种下乡,与其说是调研,不如说是添乱。因为,那种下乡,不外乎前呼后拥,走走形式,听听汇报,大不了“早上围着轮子转(视察),中午围着盘子转(吃饭),晚上围着裙子转 (跳舞)”。这一天 “三转”,能转出个什么名堂来,就可想而知了。

一些干部为什么不愿深入基层联系群众?原因可能千条万条,但归根结底,只有一条,即他们的升迁与老百姓无关。那么,和谁有关?当然是上级喽。所以,他们总是密切联系领导。假如他们的升迁老百姓说了算,情况肯定大不相同。不信,我们可以试试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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