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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刑警强奸女嫌犯被判刑
2010-06-13 08:59:53

身为民警,却利用侦查审讯时机强奸、强制猥亵多名女犯罪嫌疑人。6月3日,对由南靖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张某清涉嫌强奸、强制猥亵妇女一案,南靖县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张某清有期徒刑6年4个月。

张某清,原是漳州芗城公安分局的一名刑警。去年12月29日凌晨2时许,张某清在芗城公安分局刑侦大队一中队办公楼对涉嫌诈骗的女嫌犯邓某进行审讯时,趁其上卫生间之机,多次对她猥亵。经查,张某清之前还猥亵过多名女嫌犯。(东南网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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