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首页 > 楼市 > 正文
售楼现场须公示"一房一价"
2010-06-13 09:47:10
??? 今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报商品房预售时,除提交销售方案备案外,还需在销售现场的明显位置,严格按申报价格公示“一房一价”,禁止擅改房价。这意味着,今后开发商在定价方面将尤需慎重,价格一旦公布,不能乱改。(东南网手机版)
相关新闻
福州有银行开收“换折费”
省质监局:10款粽子不合格
闽南文化实验区再增新成员
福建省中医医院西化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