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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酒驾7月起与交强险挂钩
2010-06-30 16:45:09

省公安厅29日宣布,福建自7月1日起,将在全省范围内实行酒后驾驶与机动车交强险费率联系浮动制度。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副总队长刘建敏在当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称,2010年7月1日起,福建各地查处酒后驾驶的机动车,在福建省内各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时,均应按照浮动标准上浮费率。对2010年7月1日前发生的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不作为机动车交强险费率浮动依据。(东南网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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