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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总部迁莆 可获财政奖励
2010-07-09 10:18:18

莆田市政府日前出台了加快促进总部经济发展的暂行规定,将按“培植、引进、回归”的思路,引导总部在外的莆田籍企业回归,吸引莆田市行政区域外的大型企业将总部设在莆田,经认定的总部企业可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

按照暂行规定,莆田市行政区域外的企业总部迁入莆田的,从在莆田工商注册年度起,给予5年的财政奖励。(东南网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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