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包季包年罚款反映出来的,还不止是交警乱罚款的问题,更有交警懒政的因素在内。因为预交了罚款,交警就应该对司机的违规行为视而不见,看见了不处理反而有损形象。诚如司机所说,包季包年罚款到底是交警为自己提供方便,还是为“马路杀手”提供滋生的土壤?因此,从本质上看,包季包年罚款,除了对交警完成罚款任务有显著的作用外,对于改善交通违规状况,没有任何积极的意义可言,更是一种明知故犯、执法犯法的行为。处罚的目的就是预防和惩罚,违规行为都没有产生,就先行实施处罚,除了有乱收费的性质,根本就看不出一点依法行政的意思。
如果不是被曝光的话,这样的处罚或许还能总结成创新的经验,因为如此违法违规的问题,除了受到处罚的司机提出异议,好像没有人能够阻止。不过如果这样的创新越多,那么执法机关距离依法行政的目标就越远,交通混乱的秩序反倒可能更加严重,实在是事与愿违。交警又岂能只要罚款,不要交通秩序?(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