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社会上房子住得漂亮,或者称得上是豪宅的,无非是两种人,简单地说非富即贵,要么是老板要么是官员,这几乎是不争的事实,也不需要费劲去猜的。而且这种情况,似乎变得越来越自然和正常,官员们成为先富起来的一族已经不是什么秘密,也不官员所顾忌。因为像不久前伏法的拥有千万豪宅的贪官文强,就公然把豪宅建造在风景区,非常引人注目,完全应该被认为是不正常的现象,也是非常有说服力的举报。但文强就是敢建也敢住,而且还安然无恙,如果不是因为不幸成为人家“萝卜”上的“泥”而被带出来,或许如今还依然在豪宅里享受着荣华富贵,任凭豪宅无声地“举报”而不引人关注。
由此能够引出的话题是,作为公众期盼和看好,却始终未能出台的财产申报公示制度。就冯汉武的情况而言,如果实行官员财产申报和公示,那么恐怕就不需要劳驾群众举报了。而如今这么多的官员拥有豪宅,本来也应该成为纪委和检察机关特别关照的对象,却为何始终都没能进入纪委和检察机关的视线,这不能不令人深思。因为到目前为止,好像还未见纪委和检察机关,主动从官员的豪宅入手发现贪官的,不是被群众举报就是因为其他案件牵连的,始终是在被动应战,而不是主动出击。如果我们的各级纪委和检察机关,能够主动地积极地关注一下官员们的豪宅,挖掘和寻找线索,官员们还能住得那么心安理得,贪官还能不有所收敛吗?多少豪宅的“举报”没被重视,正反映出反腐败需要反思的问题。我们的所谓监督,都监督到哪儿去了呢?(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