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等联合正式发文,决定推出进一步落实支持台企发展财税政策的16条相关举措,从而推动在闽台资企业转型升级,支持台资企业发展。
16条举措中比较令人关注的是:入驻台商投资区,土地出让价格下调,缴纳期限可延长至两年。对入驻我省平潭综合实验区的台资企业用海项目的海域使用金地方分成部分予以减征50%。(东南网手机版)
昨日,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等联合正式发文,决定推出进一步落实支持台企发展财税政策的16条相关举措,从而推动在闽台资企业转型升级,支持台资企业发展。
16条举措中比较令人关注的是:入驻台商投资区,土地出让价格下调,缴纳期限可延长至两年。对入驻我省平潭综合实验区的台资企业用海项目的海域使用金地方分成部分予以减征50%。(东南网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