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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将记分
2010-10-09 16:25:56

非法采供血,一次扣15分;医疗机构雇用“医托”,扰乱正常医疗秩序,一次扣10分。省卫生厅近日出台《福建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暂行办法》,对全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进行记分管理。校验期为1年或3年的医疗机构,一个周期内累计扣分达15分或30分,将暂缓校检,对在暂缓校验期内,累计扣分超过10分的,将注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东南网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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