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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环卫工每年将安排一次体检
2010-10-20 07:48:41

从2011年1月1日起,确保环卫合同制工人月工资收入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10%,并建立正常增长机制。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出台意见,对保障环卫工人的待遇、社会保障、健康等方面给予扶持。

同时要求所有环卫用工单位都必须为环卫工人办理各项社会保险手续,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并每年安排一次健康体检。(东南网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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