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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何不督办凤凰坠楼案
2010-10-31 08:00:27

当然,现在提出这个话题,好像是后话了,因为案件已经进入法院审判程序了,而不再是公安侦查阶段。之所以放这个马后炮,是觉得作为公安部对这样在全国都有影响的案件,也应该纳入挂牌督办的视野。毕竟这个案件从一开始,凤凰县的表现就不被看好。更重要的是嫌犯中还有警察和协警,如果案件不能公正、客观地办理和审理,必将对司法机关,尤其是公安警察的形象,造成相当大的负面影响。因为公安机关侦查阶段的质量,直接关乎审理阶段的质量。但是,尽管案件扑朔迷离,媒体的报道也纷纷扰扰,公安部显然没有对该案件引起重视,而从媒体的报道看,当地公安机关的表现,又确实有着明显的无法让公众满意的瑕疵,这是非常令人遗憾的事情。

但说是后话,也并非废话。因为说到这个问题,其实还有现成的也挺有说服力的例子可以参照。河南沁阳市山王庄镇盆窑村村民赵有福等8人,因举报村支书涉嫌经济问题,被当地警方拘留,在公捕大会“挂牌示众”,还被沁阳市法院以诽谤罪判刑,上诉后案件重审又被加刑。经媒体报道后,案件引起中央领导高度重视。今年1月12日,公安部向全国公安机关内部通报了这起错案。仅凭媒体的报道,公众当然不能妄言凤凰少女坠楼案必定是错案,但既然该案有着非同寻常的影响和议论,公安部如果能够见微知著,并挂牌督办的话,当有利于提高公安机关的公信力,并可以避免走弯路的,进而体现从严治警的决心。(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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