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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认定扁珍越权但不违法
2010-11-06 08:24:56
???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台北地院审结金改弊案,21名被告全判无罪,主要关键就是合议庭认定,“总统”法定职权仅限于“宪法”规定的十六种列举权限,所以扁珍收受国泰蔡家、元大马家共7亿1000万的捐赠,打电话给时任财长的李庸三、通过亲信马永成传话富邦金蔡万才、阻止中信辜家竞逐合并复华金等行为,都无关“总统”职权行使。(东南网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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