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晚上,浙江省温岭市公安局新河派出所民警陈昌涛,违反规定,独自一人对当天下午查获的涉嫌卖淫的嫌疑人冯某进行询问时,采用胁迫手段对其强奸。11月12日,温岭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案,被告陈昌涛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零六个月。
身为派出所民警,本是公众安全的保护神,却利用工作之便,违反规定,独自一人对当天查获的涉嫌卖淫的嫌疑人冯某进行询问,并采取胁迫手段强奸嫌疑人,性质、情节和影响都非常恶劣。而“警察”“强奸”和“卖淫女”这样的词语叠加在一起,也极易引起舆论炒作,使之成为网络焦点新闻和敏感事件。但令人奇怪的是,这起案件发生后,除了案发当初有零星报道和评论外,之后即迅速复归平静,简直就像没有发生过这起案件似的,与许多案件的“热闹”景象形成鲜明和强烈的对比。如此“反常”现象,在网络时代反倒显得太不寻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