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今年11月6日的焦点访谈得知,在短短的一年中,百余家创业板企业共造就了近400个亿万富翁,“创业板”成了“创富板”。作为这一“奇迹”之“伴生现象”,是部分高管的辞职套现。有专家说,这种行为“并不违反相关规定”;也有专家说,这种“套现是合理的”。说“合理”大概因为“并不违反相关规定”。然而,这个“相关规定”如今已作改动,可见其本身就有不合理之处;焦点访谈的这个节目叫做《让创业板规范发展》,可见其原先发展也不大规范,总之是有空子可以让人去钻。那些“辞职套现”的高管,便是钻了“相关规定”和“不大规范”的空子,从“创业板”中狠狠地“套”了一大笔。
这条新闻使我想起四年前的“许霆案”。那位叫许霆的打工仔,利用ATM机出错,多提取了17.5万元,钻的是ATM机的空子,叫做“恶意取款”,而且“数额特别巨大”,本来已被判了无期徒刑,重审时才改判为有期徒刑五年。听现身于焦点访谈的有关专家这么一说,我倒又为这个小伙子不平起来。钻ATM机的空子的叫“恶意取款”,难道钻“相关规定”与“不太规范”的空子竟是“善意套现”?多提了17.5万元的叫“数额特别巨大”,难道巧取一笔足以成为亿万富翁的款子,竟是“数额微不足道”?要不,为什么钻ATM机的空子的犯法成了囚犯,钻了“相关规定”与“不太规范”之空子的却“合理”稳当富翁?如此这般,岂不应了那句不很中听的老话:“窃珠者贼,窃国者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