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福州】
阴 11℃/19℃
福建政经  福建社会  国内热点
台海播报  环球扫描  娱乐体育
生活服务  论坛热贴  博文精选
文化教育  互动反馈  报料投稿
位置: 首页 > 台海播报 > 正文
"政院"修"民法"满18岁可结婚
2011-02-24 16:34:54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行政院”会24日进行相关法令的修订,其中,台“法务部”特别修订“民法”,将男女最低订婚及结婚年龄调整为一致,分别修正为17岁及18岁,以充分实行男女平权的概念。(东南网手机版)

相关新闻
婚前贷款购房拟认定个人财产
返回首页
东南网版权所有 ? 2010-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