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说应该没有冤枉赵作海,更无意跟赵作海过不去。作为冤案的受害者,赵作海无疑是值得同情的,他有这份帮人维权的心意,也未必不好。但实事求是地说,对于他的维权能力,到目前为止实在不敢让人恭维。现实分明已经扇了赵作海的耳光,他还没有掌握帮人维权的“金刚钻”,远没有资格“揽瓷器活”,甚至根本就不是那样的料。可赵作海自己还是生活在那虚无缥缈的“名人”光环中,又“食言”干起了“公民代理”,而且还注册成立了专门的网站,看起来是要大干一场。不是“门缝里看人”,对于网络这个新生事物,赵作海应该还没有达到娴熟运用的程度,甚至说不定连粗通也谈不上。所谓的“赵作海维权网站”,还得由别人操刀,赵作海无非就是冠名,继续贡献点本来就没多少含金量的“名气”而已。因此,可以肯定的是,赵作海大有撞了南墙不回头的决心,又重蹈“被别人利用”的覆辙。
有时候受害人与害人者,也能够快速地转换。不想揣测赵作海铁心帮人维权的动机,只是希望赵作海经历那么多的无奈后,能够清醒地认识和把握好自己。自己都摆脱不了被人利用的阴影,又如何帮人维权?尽管赵作海表示,自己是免费帮人维权,但又说维权者要是请律师代理可能需要支付律师代理费等费用。这样的帮人意义又在哪里?一个现实的问题是,建立和维护“赵作海维权网”都是需要钞票的,赵作海真能扛“免费”的旗帜多久?面对此前缺乏亮点的维权成绩单,赵作海的维权服务又能吸引多少人、走多远呢?(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