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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份福建省CPI同比上涨4.7%
2011-03-19 08:50:46

昨日记者从省统计局获悉,2月份,福建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比上年同期上涨4.7%,环比上涨1.3%。

1月至2月,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204.16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4%,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5.8%。全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3077.02元,增长11.1%。(东南网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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