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举行的江苏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对《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草案)》进行了第三次审议。记者从草案三次审议稿中看到,近期备受关注的西瓜、葡萄等使用膨大剂类现象显然已引发关注,新增了有关按规定使用生长调节剂的内容。
条例明确:“农产品生产者应当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和有关规定合理使用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长调节剂、肥料等农业投入品……不得超范围、超剂量使用农业投入品。”(东南网手机版)
昨天举行的江苏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对《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草案)》进行了第三次审议。记者从草案三次审议稿中看到,近期备受关注的西瓜、葡萄等使用膨大剂类现象显然已引发关注,新增了有关按规定使用生长调节剂的内容。
条例明确:“农产品生产者应当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和有关规定合理使用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长调节剂、肥料等农业投入品……不得超范围、超剂量使用农业投入品。”(东南网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