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福建频道>福建政经 >正文

闽基本药物统一采购统一定价
来源:海峡都市报 2011-05-31 编辑:唐丽萍

从今日起,福建省所有县(市、区)将全面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改革。昨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虎扑篮球:做好全面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改革工作的通知》。通知公布了第三批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改革县(市、区)名单,确定从31日起正式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制度,自此全省所有县(市、区)已实现基本药物零差率改革全覆盖。

据了解,从今日起,全省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实行“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定价”,药品一律取消加成,实行“零差率”销售,不得接受药品折扣。(东南网手机版)

首页> 福建频道>福建政经 >正文
相关新闻
·国务院15条举措打击药价虚高
·我国建省级基本药物采购平台
·闽基本药物零差价范围达70%
热点推荐更多>>
互动精选更多>>
福建要闻 国内热点 文化教育 热点专题
台海播报 环球扫描 娱乐体育 互动反馈
生活服务 论坛热贴 博文精选 报料投稿
< 返回首页 | 回到顶部 >
东南网旗下网站 | 律师严正说明 |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