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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确定“心理健康教育周”
来源:海峡导报 2011-06-03 编辑:唐丽萍

东南网-海峡导报6月3日讯(本网驻福州记者 林芹)到2012年每个县(区、市)都要创建3-5所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学校;到2013年,福建各设区市将建成1个示范性社会实践活动基地。昨日,省教育厅公布 《中小学德育工作三年提升行动计划》,今年起至2013年将重点推进和实施10个项目提升行动;今后每年5月最后一周确定为“心理健康教育周”。

计划明确,2011年至2013年将成立省级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组建专家团队;全面建立省、市、县、校四级中小学心理健康工作网络,充分发挥心理健康心理咨询室、心理热线、心理论坛、网络咨询平台等的作用,到2012年实现学校心理咨询室基本覆盖,每个县(区、市)都要创建3-5所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学校;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按师生比1誜1000配备心理健康辅导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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