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已基本完成
来源:中国经济周刊 2011-06-07 编辑:唐丽萍
在这场改革中,政府部门既是推动者,又是被改革对象,改革中的“主客同体”现象使其陷入了尴尬的境地。 有专家分析,各类利益的维护也让这场史上最大规模的改革举步维艰。政府的特定利益,事业单位的独立利益,社会公众对公共服务提出的要求以及改革的个人得失,使得改革的动力在各类利益维护之间互相抵消,无法形成广泛的社会基础。 由此看来,分类改革定下的5年目标并不算长。 在5年目标之下,根据《意见》,事业单位被划分为三类:“参照公务员 类”,即承担政府职能 的事业单位划入政府序列;“自收自支”类,即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将被推向市场;“财政补贴 ”类即公益性事业单位,将从人事管理 、收入分配、社会保险、财税政策和机构编制等方面推进,采取“管办分离”等办法完善治理结构。 “这三个类别,其实是按照社会功能来划分的。说白了,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就是将承担行政职能 的变为行政机构;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转为企业,推向市场;保留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这种改革可以形象地概括为‘甩掉两头、留下中间(中坚)’”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宋世明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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