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已基本完成
来源:中国经济周刊 2011-06-07 编辑:唐丽萍
改革之所以不能顺利推进,在业内人士看来,实际上就是因为改革触及了部分人的利益,由此引发了各种反弹,也遭到了来自各方面的阻力。 “大多数人对改革的实际内容不了解,经常出现对改革的猜测、担心、疑虑和误解,很多人认为‘机构改革就意味着人员精简’,‘企业改革意味着减员增效 ’,所以担心事业单位改革也就是‘断奶脱钩’,就是降低福利,丢掉饭碗。这大大降低了职工的改革意愿,削弱了改革的积极动力,而变成了一种基于利益保护的阻力。” 国家行政学院研究员胡仙芝 向《中国经济周刊》分析说。 相比深圳试点的艰难前行,佛山 试点推进得相对比较顺利。 佛山作为广东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试点市,其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已经历时三年多。根据安排,包括佛山市政府采购中心在内的216个市直事业单位将整合调整为170个机构。在分类改革完成以后,除了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佛山将不再批准设立新的行政类事业单位,不再赋予现有事业单位新的公共事务管理职能。据悉,目前佛山的行政类事业单位改革方案已经上报广东省有关部门审批,佛山市编委办要求各区在6月底前完成这项工作,全部改革工作有望在今年年底前完成。 现实的问题是,事业单位被撤销以后,相关人员如何分流与安置,成为改革的关键。为此,佛山研究制定了《市直事业单位转企及单位撤销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保障被改革人员福利待遇不受影响。 “从深圳和佛山的改革经验来看,不管是哪类改革,阻力和动力的分析设计都是一个值得重视的战略和策略。”针对广东佛山分类改革试点往前推进的基本经验,胡仙芝向《中国经济周刊》如此评价。 在胡仙芝看来,事业单位改革要注意从制度层面保障被改革人员的福利待遇,清晰明确改革方向,开发事业单位扩权改革的潜在动力,配套推进各项改革;理顺政事关系,凝聚事业单位内部共识和向心力;加强立法,加强宣传,形成有利的社会环境,强化改革的精神动力。“一定要善于开挖动力,消除阻力才能保证事业单位改革的顺利推进。” 目前全国各地的分类改革仍在进一步确定当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