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城区拆迁补偿方案过半人不同意
来源:东南网 2011-06-08 编辑:唐丽萍
东南网-海峡导报6月8日讯(记者 吕寒伟) 龙岩中心城区的房屋拆迁补偿,有了统一规范。亮点之一是,超过50%的人不同意,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要开听证会。 昨天导报记者获悉,《龙岩中心城市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规定》已由龙岩市人民政府第73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其中,对于补多少钱,由谁来拍板,有哪些奖励等进行了全面解答。 50%是个坎儿 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应当公示征求公众意见,时长为30日。 被征收人有意见的,应持土地证明、房屋权属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明,以书面形式提交。 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50%以上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规定的,房屋征收部门应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房屋征收涉及被征收人产权户数在800户(不含析产户)以上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经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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