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福建频道>原创·深度 >正文

龙岩城区拆迁补偿方案过半人不同意
来源:东南网 2011-06-08 编辑:唐丽萍

二次装修补偿价两年一定

被征收的房屋价格怎么评估?

规定明确,被征收房屋主体建筑的市场评估价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评定。

如果同类房屋的交易价格缺乏案例,以房屋征收公告之日的上一年内,同区位多层商品房住宅第三层的交易价格,采用三个或三个以上同区位不同楼盘的多层商品房市场交易案例进行综合评定。

需要换房的房屋评估价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评定,其评估时点为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

如果房子进行过二次装修,装修补偿的指导价格,由市物价局、建设局牵头制定并每两年发布一次。人均补偿45平方米

住宅征收补偿,可实行三种方式:货币补偿(补钱)、房屋产权调换(换房)、部分补钱和部分换房相结合。非住宅房屋征收,只能补钱。

按照就近安置原则,住宅征收补偿实行套房安置,实行“先腾房、先选房”办法,在相应安置小区内按选房顺序号进行选房并限期签约。

被征收房屋产权人,在合法产权面积内,以家庭成员人均45平方米予以补偿,人均补偿面积原则上不超过90平方米。剩余的合法产权面积鼓励货币补偿。被征收人为贫特困残疾人家庭的,其临时安置补助费、停产停业补助费及搬迁费按标准提高20%发补。

此外,安置房不能一次性完成安置,需要被征收人自行过渡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要逐月发放。

上一页 1 2

首页> 福建频道>原创·深度 >正文
相关新闻
·福州市出台房屋拆迁补偿规定
·新拆迁条例昨日正式公布施行
·国务院审议并通过新拆迁条例
热点推荐更多>>
互动精选更多>>
福建要闻 国内热点 文化教育 热点专题
台海播报 环球扫描 娱乐体育 互动反馈
生活服务 论坛热贴 博文精选 报料投稿
< 返回首页 | 回到顶部 >
东南网旗下网站 | 律师严正说明 |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