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份福建全省CPI同比上涨了5.9%
来源:东南网 2011-06-18 编辑:黄水来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6月18日讯(记者 陈蓉) 国家统计局福建调查总队昨日发布数据称,受食品、居住类上涨拉动,5月份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同比上涨5.9%,1—5月福建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同比上涨5.1%。此外,1—5月福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067.28元,同比增长12.6%,人均消费支出6849.39元,增长12.2%。食品类涨11.3%居住类上涨7.4% 从所调查的八大类看,1—5月福建居民消费价格同比呈“七升一降”的态势:食品类、烟酒类、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类、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类、交通和通信类、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居住类价格分别上涨11.3%、2.6%、1.1%、3.2%、0.5%、1.0%、7.4%,仅衣着类价格下降4.1%。 我省有关统计专家称,食品、居住类是拉动居民消费价格上涨的主要因素,二者共拉动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4.87个百分点。 值得一提的是,成品油价格涨幅较高,汽油、柴油价格分别比上年同期上涨12.2%、13.1%。医疗保健支出涨幅达19.4% 1—5月城镇居民人均食品支出2684.21元,同比增长10.9%。在食品支出中,除蔬菜类支出下降3.8%外,粮油类、肉禽蛋水产品类、糖烟酒饮料、干鲜瓜果类、糕点奶及奶制品、饮食服务等支出继续增长,人均支出分别为320元、1014元、260元、189元、143元和495元,增长12.4%、5.3%、14.9%、15.2%、18.9%和24.8%。 由于市场物价上涨,导致城镇居民用于穿、用的日常消费支出增加较快。1—5月,城镇居民人均衣着支出为 734.03元,同比增长15.5%,增幅同比提高8.6个百分点;人均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类支出497.45元,同比增长21.0%,增幅提高7.8个百分点。 而医疗保健支出涨幅最多,1—5月居民人均医疗保健支出282元,同比增长19.4%。其中,人均药品费支出125.43元,人均滋补保健品支出48.55元,人均医疗费支出100.93元,同比分别增长18.6%、6.4%和2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