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男子醉酒撞汽车 竟获87万赔偿
来源:中国台湾网 2011-06-27 编辑:黄水来
中国台湾网6月27日消息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中市一名汽车司机被醉酒单车(自行车)骑士撞,官司缠讼两年,竟还被判拘役50天、须赔对方87万元(新台币,下同),司机高声喊冤,“对方喝酒撞上我,我要被关、赔钱,这是什么世界?” 前年3月21日傍晚,家住台中市清水的黄俊士(43岁)开车准备返家,行经狭小的铁路涵洞时,酒后骑单车的王正文(59岁,酒测值1.078)突从左侧下坡的产业道路快速窜出,黄俊士因涵洞构造阻挡视线来不及煞车,王正文撞上车子右前方弹开,身体撞上涵洞墙壁受伤。 报道称,事故发生后,双方数度调解不成,头部、脸部与四肢受伤的王正文提出过失伤害告诉。台当局交通事故鉴定主管部门报告认为黄俊士无肇事责任,因此一审判黄无罪。 不过,该案二审却大逆转,认定黄未靠右行驶、未减速慢行才发生车祸,判他拘役50天可易服劳役。王正文还请求870多万元的民事赔偿,上月底判决,黄俊士判赔对方87万元且不能上诉,让他精神崩溃。 对此判决结果,黄男痛批,开车被酒醉骑单车的人撞,居然要赔钱,“难道又是恐龙法官,我要让法官来扫厕所,连我易服劳役额度一起扫。” 一名警员则私下透露,虽然酒后骑单车,可以依规定开罚300元到600元,但警察不会主动对骑单车的人酒测,单车不是动力机械,骑乘者没有酒驾刑责,已成为台湾交通安全的漏洞,应修正改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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