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登辉再遭扁告发涉10亿洗钱案
来源:东南网 2011-07-02 编辑:唐丽萍
东南网7月1日讯 据台湾《联合晚报》报道,台湾特侦组侦办陈水扁告发李登辉洗钱疑案,日前台当局法务部门声请办理向新加坡检察总署请求“司法互助”,查证相关资金海外汇流的情形;李登辉目前暂列“特查”案洗钱罪被告,台特侦组表示,不排除时机成熟后传讯李登辉。 陈水扁在扁家弊案被调查期间,曾持洗钱资料告发李登辉也涉及5000万美元(合10余亿元新台币)的洗钱案,请求一并侦办,台特侦组已将李登辉5名随扈陈国胜、李忠仁、郑光麟、廖松青、李志中声请入出境管制,后续将调查李登辉是否如陈水扁一样海外洗钱。 陈水扁2008年9月5日前往台北地检署就前调查局长叶盛茂隐匿公文案作证时,当庭向当时仍在台北地检署侦查组办案的主任检察官郭永发告发李登辉,台北地检署依相关规定将案件移转特侦组,由特侦组签分“特查案”侦办,李登辉列被告。 台特侦组同年10月15日将陈水扁告发的5名台当局最高安全部门现任、卸任李登辉随扈境管,并在刘泰英因新瑞都案在监服刑时,指派检察官到台北监狱就讯刘泰英,案情发展中,检方会等待与新加坡的“司法”互助数据回笼后,考虑在适当时机传讯李登辉答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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