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干部受贿导致国资损失近亿元
来源:法制日报 2011-07-26 编辑:黄水来
??? 37岁的隋利华站在被告人席上作最后陈述,无论他怎样悔过,一切毕竟来得太晚太迟。 近日,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隋利华犯受贿罪和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 上诉期满后,隋利华未提出上诉,目前一审判决已生效。 制度严密关卡重重 隋利华所就职的单位是一家物资供销公司。 这家公司属于一家大型国有独资集团公司十几个分公司中的一个。无论集团公司还是各个分公司,其内设财务、法律、纪检等众多机构及各项制度可谓一应俱全。 2001年年底,隋利华进入物资供销公司工作,不久就升任二、三类科副科长主持工作。集团公司每年都给物资供销公司下派任务额度,物资供销公司再将任务总额度拆分到各个科室。 隋利华所在科室主要负责外销业务,即寻找项目、联络客户、展开前期商谈和资信调查,待物资供销公司对找来的项目进行审查并批准后,隋利华负责与项目相关方签订正式合同,办理付款、标的交付、货款回笼等手续。简而言之,这个部门要将集团公司的闲余资金用于新项目投资,以从中赚取利润。 办案检察机关了解到,依照物资供销公司的办事程序,公司领导在听取投资项目汇报后,要将涉及项目的全部材料交给合同专管小组,由该小组人员对新项目所涉及相关公司的工商注册、税务登记、企业代码、银行资料进行审核,然后将新项目合同转交到公司风险评估小组手中评估,再由公司法律事务部门对合同条款进行审批,最后上交给集团公司法务部备案,由集团公司副总经理签批。上述一道道审批关卡都有相应授权的制度规定。 令人不解的是,隋利华是怎样绕过众多部门和制度栅栏,最终造成集团公司巨额合同款项被骗呢? 不听劝诫身陷泥潭 将隋利华诱入犯罪泥潭的是一对夫妻。 因行贿“犯事”将多名公司人员拖下水的尹胜新,在业内声名不佳。然而,2009年5月,副科长隋利华与尹胜新第一次晤面的动机竟是专找这个“能人”联系拓展业务。 隋利华与尹胜新接触伊始就受到朋友“不要与此人交往过密”的告诫,但隋利华不以为然。 尹胜新比隋利华年长10岁,曾在安徽一家钢铁公司当业务员,妻子没有工作。2001年10月,他从公司辞职,与妻子王枝香注册了一家石油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业务范围涉及矿石、矿粉、钢材、建材、石油设备的经营。该公司1000万元注册资金全是从亲朋或者民间借贷筹来的,公司注册成功后即还钱付息,实质上是一家“空壳公司”。 最初几年,夫妻俩通过低买高卖钢材等建材,赚到大笔钱财。买别墅、购宝马车之后,财大气粗的尹胜新又于2005年7月以妻子名义在北京注册了另一家公司。 3年过后,风云突变,尹胜新高价购进的铁矿石、钢材遭遇市场价格下跌,仅这两笔生意就亏损3000多万元。加上他在山东省莱芜市投资的石油设备制造厂、度假村等项目又花掉近3000万元。不知不觉间,夫妻俩欠下数千万元银行贷款和民间高息借款。 恰恰在一筹莫展之际,隋利华找上门来。 老于世故的尹胜新在社会上摸爬滚打多年,不急于施展手段,而是先展开一番“摸底”。 很快,他就打听清楚这位副科长的家世与状况:其为人憨厚、不谙人情世故。几年前与妻子离婚后又找了个女朋友,正在谈婚论嫁。此人要负担前妻和女儿的生活费,还要和新女友买房装修…… 尹胜新心里有了“底”,迅速将两人关系升温,张口闭口兄弟相称,开始了一番精心筹划的“钓术”。 一天,隋利华接到尹胜新打来的电话,说是有一笔钢材生意,他已经联系好卖家,只要物资供销公司在他那家北京公司低价购买钢材后,再高价销售给莱宝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这一进一出就能净赚30万元。 第二天,尹胜新就带着合同和相关资质材料走进隋利华的办公室。 隋利华赶紧向物资供销公司副总经理章建设汇报了这个项目。经过“走程序”,这个项目很快得到集团公司的批准,隋利华代表物资供销公司与尹胜新北京公司签订了合同。几天后,尹胜新拿来盖有“莱宝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公章的销售合同。 “虽然合同没什么问题,但按照合同规定,我应该去莱宝公司实地考察一下。”隋利华仔细看了一遍合同后对尹胜新说。 “我的好老弟,就这么一笔小数额,还有什么不放心的吗?再说了,以后咱们合作的机会多了,要是你和卖家搭上线,你让老哥我喝西北风去?” 见隋利华犹豫不决,尹胜新拿出一个牛皮纸袋麻利地塞进隋利华办公桌抽屉里。 “放心吧,我真心把你当兄弟,以后还有好多地方要麻烦你呢,哥哥不会亏待你!”在一番热烈的言辞中,隋利华没有拒绝这第一次。 不久,物资供销公司在这一“项目”中赚了30万元,隋利华也“赚”取到10万元。 |